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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登记按规矩

发布时间:2025-12-17 作者:佚名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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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小王退伍后想在镇上开家农资店,租了镇里的一块国有土地建店面。镇里的工作人员提醒他:“得去县土地部门办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拿到证书才算合法使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国有土地,要向县级以上土地部门申请登记,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确认使用权。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报道里举过反面例子:有个商户租了国有土地开饭店,没办使用权登记,后来土地规划调整要拆迁,因为没有合法使用权证明,只拿到了很少的补偿;而隔壁同样开饭店的商户,办了登记、拿了证书,就拿到了足额补偿和搬迁安置费。“使用国有土地不登记,就像没驾照开车,权益没保障。”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创业普法课上强调。

小王听了提醒,赶紧准备了租赁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去县土地部门申请登记。工作人员告诉他,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登记由国务院土地部门负责,咱老百姓用的国有土地,县级以上土地部门就能办理。不到一个月,小王就拿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开农资店时心里特别踏实。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还提到,没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政府登记造册保护管理,个人不能随便占用。现在小王的农资店生意红火,他说:“办了证书,合法使用土地,做生意才没后顾之忧,这规矩咱得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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