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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归属要分清,国家集体不含糊

发布时间:2025-12-17 作者:佚名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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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老王家最近闹了个糊涂事:他在村边的荒滩上开垦了块地种花生,镇里说这片荒滩是国家所有,不能随便耕种。老王很纳闷:“荒了这么多年没人管,我种了就是我的了?”其实老王的想法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明确定义了国家所有的土地范围,像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荒地、滩涂,就属于全民所有。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乡村普法报道中举过类似案例:南方某村村民在江边滩涂围垦种地,后来水利部门巡查发现,这片滩涂早在2010年就被依法确定为国家所有,最终村民们只能停止耕种,政府还补贴了他们的种子损失。“土地归属不是‘谁种归谁’,得看法律规定的权属性质。”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村级宣传栏里这样强调。

咱村也有过类似争议,村东头的老砖厂占地,以前是集体企业用地,后来砖厂倒闭闲置了。有村民想占了盖房,村支书赶紧拿出文件:“这地在2018年企业改制时,已经依法征收为国有的了,咱集体说了不算。”现在那块地被镇里规划成了农产品加工园,租给企业后租金一部分反哺村里,大家都觉得比私占盖房划算。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特别提醒,像城市市区的土地、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还有因自然灾害移民后废弃的集体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而咱平时种的承包地、宅基地,大多是集体所有。“分清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才能既不越界违规,又能守好自己的承包地权益。”现在老王明白了,荒滩虽荒,但权属归国家,他后来通过正规程序申请了土地承包,种花生也踏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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