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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监测合格和不合格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0 作者:佚名 来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江农农〔2020〕23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监测工作,经各县(市、区)初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复核,拟认定江门市齐发蔬菜流通专业合作社等44家合作社监测合格,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永联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等60家合作社监测不合格。根据监测程序,现对监测合格和不合格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在此期间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1:监测合格公示名单.xlsx

  附件2:监测不合格公示名单.xlsx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卢俊安,联系电话:3887599;1813809298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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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nyncj/zwgk/tzgg/content/post_2949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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