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河池市柑橘黄龙病
综合防控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水果站(中心),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河池市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2023年河池市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方案
柑橘黄龙病是严重影响柑橘生产的毁灭性病害,也是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病害。2023年预计柑橘黄龙病在我市柑橘主产区中等发生,砂糖橘种植区存在重发流行风险。为进一步加强柑橘黄龙病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预防柑橘黄龙病疫情发生和传播蔓延,保障我市柑橘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实行分步实施,各个击破,最终控制的治理策略,采取种植无病种苗、防治柑橘木虱、清除染病植株、强化检疫监管的综合治理措施,有效遏制柑橘黄龙病扩散蔓延,全力保障柑橘生产安全。
二、防控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末,全市柑橘黄龙病病株率控制在2.5%以下。
(二)具体目标。
重病区即病株率在10%以上的乡(镇),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后,到2023年末病株率控制在4%以下。
中病区即病株率在5%—10%(含10%)的乡(镇),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后,到2023年末病株率控制在3%以下。
轻病区即病株率在5%以下(含5%)的乡(镇),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后,到2023年末病株率控制在2%以下。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市场导向,优化生产布局。各县(区)要根据市场需求、病虫害防控要求,不断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种植结构、品种结构,引导发展早熟特色优质柑橘,调减中晚熟沙糖橘和沃柑种植比例,推动柑橘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打造具有河池特色的柑橘知名品牌。强化冷藏保鲜、仓储物流、产销平台等流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柑橘加工业,拉长柑橘产业链,增加柑橘产业附加值,确保供需平衡,促进果农自觉防控柑橘黄龙病。坚持把优势品种布局在优势区域,坚决制止盲目跟风种植柑橘行为,严格管控基本农田“非粮化”。
(二)开展病树普查,及时清理病源。一是强化病树普查。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广西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要求,在冬、春季开展病树清理大行动统一普查,集中清理染病植株。以“斑驳状黄化叶”“红鼻子果”和“青果”作为田间鉴定主要依据,“均匀黄化叶”和“黄梢”作为鉴定的辅助依据。二是强化普查责任。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病树普查,采取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的办法,在柑橘采果期,发动果农对当地柑橘园的病树进行拉网式普查。三是强化台账建立。对在普查中发现有“斑驳黄化叶”“红鼻子果”和“青果”的柑橘树要建立台账并及时清除病树。四是强化科学防治。清理病树前统一施药扑杀木虱,推广使用“沤埋法”集中清除病树,达到“一锯”(留蔸10cm)、“二划”(树蔸切面划十字)、“三涂”(树蔸切面涂草甘膦)、“四包”(树蔸切面用薄膜包扎)、“五覆”(用土覆盖露面根)标准。
(三)强化市场检查,保障种苗安全。一是加强种苗调运检疫监管。各县(区)应在春季用种关键时期,开展柑橘种苗市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市场上销售(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调运的柑橘种苗是否具有植物检疫证书或者产地检疫合格证,依法清理市场上销售的未经过检疫的柑橘种苗,保障种苗市场健康有序。二是严格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等对未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和植物检疫证书或来自疫情、木虱发生地区的柑橘苗木或接穗,不允许流入市场销售。三是开展露天育苗清理监管。种植种苗必须来源于有资质的苗圃,对没有有效隔离传播媒介柑橘木虱设施、未按照有关种子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柑橘种苗繁育活动的行为,依照《广西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坚决依法处理。有露天育苗传统的县(区)要加强重点监管,杜绝未经过检疫的柑橘苗木流入市场。四是建立标准化育苗基地。引导育苗企业建立完善苗木溯源体系和问责体系,营造健康有序的苗木市场环境,培育大杯大苗,做好大苗种植的示范推广工作,建成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柑橘种苗生产基地。
(四)加密监测预警,推进统防统治。一是加密布设监测网点。柑橘木虱是柑橘黄龙病的唯一传播媒介昆虫,有效监控柑橘木虱是防控柑橘黄龙病的重要手段。各县(区)柑橘产区要加密布设疫情(柑橘木虱)监测网点,准确监测柑橘木虱发生消长动态,并根据观测结果及时发布预测情报指导生产防治。二是持续开展调查监测。各县(区)植保部门要按照《柑橘木虱测报调查规范》,持续做好以柑橘木虱为主的果园病虫监测,坚持设备监测与田间调查相结合,并不断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掌握当地柑橘木虱发生动态;在调查监测基础上,科学研判,及时准确发布虫情预报,指导防控工作的开展。三是科学开展用药防控。各县(区)要切实抓好柑橘木虱防治工作,特别注意梢期和发生高峰期等关键时期及时科学用药,对木虱虫口量较高、集中连片发生的区域,组织指导开展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对分散发生和零星发生的区域要及时防控扑杀。在开展化学防治过程中,要选择关键时期和合适天气,选择安全、高效的化学药剂进行及时防治。要科学指导广大果农在柑橘木虱发生关键时期统一喷洒农药灭杀柑橘木虱,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指导果农科学安全用药,确保防控用药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大力开展统防统治。要多方筹集资金,在柑橘主产区建立综合防控示范区,辐射带动广大果农开展综合防控。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化服务组织达成协议,组织开展柑橘木虱统防统治,以点带面引导果农积极参与统防统治,落实谁生产经营、谁防控的责任制度,有效减少柑橘木虱种群数量。
(五)强化宣传培训,开展联合检查。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通告、手机微信、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及柑橘黄龙病防控知识,让群众充分认识到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全面增强广大群众防控柑橘黄龙病的意识。为保障柑橘黄龙病防控效果,农业农村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地柑橘黄龙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认真履行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的规定,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及早安排部署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柑橘主产区应将柑橘黄龙病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完成情况通报制度,确保防控效果。
(二)强化指导服务。在防控关键时期,各县(区)要派出技术人员深入果园,通过送科技下乡、举办现场培训、印发技术资料等,实地指导种植户开展防控,确保防控技术落实到位。
(三)强化资金支持。各县(区)要积极争取柑橘黄龙病防控专项资金,确保宣传发动、技术培训、疫情调查监测、柑橘苗木检疫检查、柑橘木虱防治、病树清理等防控工作有资金保障。
(四)强化经验总结。各县(区)要及时对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进行总结,认真研讨、分析防控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总结推广防控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好的做法。2023年6月25日前报送2023年柑橘黄龙病防控进展报告,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总结和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以上材料同时报送河池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电子邮箱:hcny2292483@hechi.gov.cn)和市植保植检站(电子邮箱:hcny2283296@hechi.gov.cn)。
附件:2023年河池市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统计表
附件
2023年河池市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 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情况 | |||||||
柑橘种植面积(亩) | 柑橘黄龙病发生面积(亩) | 失管果园面积(亩) | 半失管果园面积(亩) | 柑橘黄龙病病株率(%) | 本级财政经费(万元) | 以党委/政府名义下发相关文件(个) | 黄龙病防控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是/否) | 完成情况建立通报制度(是/否) |
宣传培训情况 | |||||||
培训班(期) | 培训人员(人次) | 媒体宣传(次) | 流动宣传车(车次) | 横幅(条) | 宣传资料(份) | 宣传短信(条) | 宣传培训乡镇覆盖率(%) |
注:“媒体宣传”包括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公众场所电子屏等。
防治情况 | ||||||||||
柑橘木虱防治面积(亩次) | 统防统治面积(亩次) | 发布病虫情报(期) | 清理失管果园(亩) | 清理半失管果园(亩) | 清理病树(株) | 专业砍伐队(个) | 专业机防队(个) | 将柑橘黄龙病防控纳入村规民约的村屯(个) | 黄龙病防控专项保险 | |
参保面积(亩) | 参保农户(人) | |||||||||
检疫情况 | 示范区情况 | |||
实施产地检疫的柑橘种苗繁育基地(个) | 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的种苗数量(万株) | 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的种苗数量(万株) | 示范区数量(个) | 示范面积(亩) |
执法情况 | ||||||||
开展执法检查 (次) |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 检查苗木基地(个) | 检查苗木市场(个) | 立案(个) | 案件名称 | 依法清理病树(株) | 销毁带病苗木(株) | 处罚金额(元) |
注:执法情况中“依法清理病树”指果农不配合或无法联系,由政府部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统一组织清理病树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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