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为全面促进乡村振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指示精神,自2018年以来,兰陵县创新实施“雁阵工程”,经过几年的努力,兰陵县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遍地开花,硕果累累,涌现出了兰陵县沙元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等一批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兰陵县“雁阵工程”主要措施
一是推动产业规模化。加快土地流转,把农民组织起来,重点发展党支部领创办合作社。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0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功申请“雁阵工程”补贴,奖补资金2084万元;全县创建党支部领创办合作社575家,覆盖行政村的86%,流转土地11.3万亩,吸纳社员2.6万人,2022年实现村集体平均增收2万元,入社社员增收30%。比如,长城镇芦塘村创办的草莓种植合作社,建设高温棚157亩,辐射周边1300亩,167户入社群众年均增收2万元。
二是注重地域特色化。立足地域实际,发展多种产业、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在向城、尚岩等蔬菜主产区重点发展蔬菜合作社,向城镇郭西村合作社,建设钢架式日光温室大棚135个,拱棚368个,年产值1.2亿,带动群众增收4000万。在下村、鲁城等山区乡镇重点发展核桃、板栗等林果合作社,鲁城镇庄岭村黄桃合作社流转土地300亩,采摘季节每天带动就业30余人,人均日收入120元左右。壮大养殖合作社,依托大仲村镇放马岭生态产业园,成立畜牧类合作社,建成后可实现年出栏100万头仔猪规模,集体增收100多万元,带动就业1500余人。在压油沟田园综合体周边村庄,发展盆景合作社、民宿合作社,南码头村领办的“居客之家”特色民宿合作社,利用25户15亩闲置宅基地,让村民成为股东。
三是实现管理规范化。严格考核把关,根据带动就业、社员增收、资金管理等进行量化考核,依据成绩评选10家“先锋合作社”,优先推荐为国家、省、市级示范社,在政策资金上重点倾斜。分类定级管理,及时监督合作社运营情况,分为一二三类,对一类合作社重点扶持,对二类重点规范提升,对三类长期经营不善且整改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成立蔬菜、畜牧业等联合社和产业联盟,建立农民合作社协会,加强指导服务,保障规范运营。
兰陵县实施“雁阵工程”取得成效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截至2022年底,兰陵县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736家,家庭农场3616余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7家、省级示范社48家、市级示范社86家、县级示范社104家,省级示范场10家,市级示范场57家,县级示范场68家,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农民群众实现增收致富。农民通过流转土地等形式加入合作社,规模经营,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全县村党支部领办各类种养殖、销售合作社575家,覆盖全县86%的行政村,社员年均增收30%,村集体年均增收2万元。
三是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速增效。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品牌建设进程加快,兰陵县鸿强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的“鸿强种苗”、清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双沟峪牌葡萄”、平阳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的“乡村树辣椒”、德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八大洼猕猴桃”成功打造为山东省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