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兴安盟农牧局于12月12日—16日、26日—30日对各旗县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旗县市农牧部门落实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2022年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档案的建立情况、畜禽屠宰管理项目落实情况、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管情况等15项内容;实地检查了38家畜禽屠宰企业屠宰生产活动的开展情况、疫情防控情况、屠宰生产环境保持情况、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情况、“兴安盟畜禽屠宰远程视频监控平台”运行情况、检验等技术人员培训情况、建立畜禽屠宰档案和安全生产档案等19项内容。
检查组要求,各旗县市农牧部门要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管理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畜禽屠宰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畜禽屠宰企业规范、安全生产,切实履行屠宰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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