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我区秋季田间备膜用膜高峰期,为加强辖区农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农用薄膜产品销售行为,11月9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广陵分局对辖区内销售地膜的农资经营店和使用地膜的农业生产主体开展了超薄地膜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选取我区地膜经营、使用较多的沙头镇、李典镇,采取双随机方式,共抽查了2家农资经营店和5个农业生产主体。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销售、使用地膜是否符合《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国家标准,有无销售、使用厚度为0.01毫米以下的超薄膜的行为。
本次检查发现我区农膜经营市场秩序良好,农资经营店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均对超薄地膜禁止销售和使用有了明确意识,无超薄地膜销售和使用现象。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进一步宣贯了《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国家强制性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膜覆盖薄膜》(GB13735-2017)以及我区废旧地膜回收政策,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在地膜回收上自觉履行约束性责任,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废旧地膜,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做好回收工作。(广陵区农业农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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