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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院庭审评议小组在大丰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发布时间:2025-07-3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全国、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检察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和出庭公诉能力,江苏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四书一庭”评查、评议活动。6月13日,省检察院庭审评议小组全程观摩了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新型贩卖、运输毒品暨洗钱案件庭审,并组织评议。

  本案横跨多个地区,涉及多名被告人,案涉毒品数量大,证据收集难,犯罪链条长。五名被告人中四人当庭翻供,否认部分犯罪事实,讯问、质证、辩论难度较大。庭审现场,公诉人结合案件特点,紧扣犯罪事实,精准分析犯罪要件,采用多媒体分组示证模式,举证质证逻辑清晰,辩论阶段答辩准确、应对有力,展示了国家公诉人的良好形象。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成员对庭审效果给予高度评价,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本次庭审对复杂案情做到全方位把控,建议进一步强化法律文书的规范性,讯问起始直接突出全案核心焦点。”

  “虽然案件的复杂程度较高,但公诉人准备充分、指控有力,庭审非常成功。建议举证时更加详细列出客观性证据,提升指控说服力。”

  “公诉人庭前准备细致周全,讯问重点突出,庭审效果良好。建议进一步精炼讯问内容,保持讯问逻辑连贯,方便庭审人员快速掌握关键信息。”

  评议组组长、省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部门副主任陈宏表示,庭审是检验案件质量的“试金石”。希望盐城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出庭公诉工作的重要性,对薄弱环节针对性加以改进,不断提升公诉人“庭上见的能力”。

  盐城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听庭评议活动为新起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庭审作用,不断提高审查起诉工作质量,以百炼成钢的决心和信心,持续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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