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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河池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及任务分解的通知(河农局发〔2022〕34号)

发布时间:2022-09-27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度河池市农业农村局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及任务分解表》《2022年度河池市直属机关绩效考评共性工作指标评分细则及任务分解表》印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与考评单位沟通联系,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力争超额加分项获满额加分。

   

  附件:1.2022年度河池市农业农村局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及任务分解表

  2.2022年度河池市直属机关绩效考评共性工作指标评分细则及任务分解表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日

  

  附件1

  2022年度河池市农业农村局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及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

  分值

  目标要求和评分标准

  指标依据

  责任科室

  分管领导

  备注

  一、自治区指标

  (一)承接自治区指标任务

  1.粮食产量

  (1)粮食产量

  32

  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任务、粮食总产量任务、早稻面积任务、大豆种植面积任务得32分,每项8分,未完成的按每项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完成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除外)

  2022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

  李敏玲


  (2)超额加分

  2

  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增加幅度每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05个百分点的,分别加0.05分,或如遇全区粮食产量减产,减少幅度每低于全区平均水平0.05个百分点的,加0.05分。

  以上最高加2分

  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

  李敏玲


  2.粮食安全责任制

  (3)粮食安全责任制

  16

  高标准农田建设。

  ①2021年自治区下达任务27.5万亩全部完工的得8分,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完成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②2022年自治区下达任务40万亩全部开工的得8分,未全部开工的按实际开工比例计分,开工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农田建设管理科

  韦琳钰


  3.十场攻坚战:稳粮食兴乡村(乡村振兴)

  (4)乡村产业发展

  16

  ①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北京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任务105个得8分,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完成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任务9个得8分,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完成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市绿色农业发展中心、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科

  韦发才


  (5)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

  80

  ①全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蔬菜(含食用菌)、园林水果、中药材、茶叶产量任务的得32分,未完成的分别按每项任务(每项分值8分)未完成比例扣分,完成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一产增加值增长6%以上的均不扣分。

  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猪牛羊禽肉产量任务得24分,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完成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水产品产量任务得16分,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完成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蚕茧产量任务得8分,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完成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一产增加值增长6%以上的均不扣分[以下依次为蔬菜(含食用菌)(万吨)、园林水果(万吨)、中药材(万吨)、茶叶(吨)、猪牛羊禽肉产量(万吨)、水产品(万吨)、蚕茧(万吨)产量目标任务:河池214.79、91、5.3、450、22.5、 7.01、18]

  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畜牧兽医与饲料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管科,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绿色农业发展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蚕业技术推广站

  李敏玲、韦庄备、韦发才


  一、自治区指标

  (一)承接自治区指标任务

  4.一产增加值

  (6)超额加分

  2

  一产增加值增幅超过6%的,每超过0.1个百分点加0.2分,最高加2分

  2022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科、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产业发展科、畜牧兽医与饲料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管科,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绿色中心、蚕业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

  韦发才


  5.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7)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8

  ②农村厕所革命。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021年度农村厕所革命示范项目建设34个得8分,未完成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完成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韦发才


  6.全面深化改革

  (8)落实改革任务

  64

  完成“改革攻坚落实年”中的任务得64分,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完成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构建桑蚕茧丝绸全产业链打造桑蚕产业强市、河池市打造“三联五统一”模式推动羊产业全产业链发展2个任务)

  政策改革与农村经济指导科、畜牧兽医与饲料科,市蚕业技术推广站

  刘玉佩


  7.田长制责任落实

  (9)田长制责任落实

  8

  ①年度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量。新增农房问题低于5宗的得8分,5宗(含)以上的,每多1宗扣0.8分,扣完为止;新增问题年内未完成整治的,每宗扣4分,扣完为止。(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等住宅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政策改革与农村经济指导科

  刘玉佩


  (10)超额加分

  1

  ①年度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量。新增农房问题为零得1分,新增1宗以上不得分。

  政策改革与农村经济指导科

  刘玉佩


  8.特色工作-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

  (11)绿色金融改革示范行动

  16

  负责提供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得16分,否则不得分

  计划财务科、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

  李敏玲刘玉佩


  9.服务业发展

  (12)设区市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

  24

  负责的行业企业(含月度入库企业)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速高于18%,完成任务得24分,未完成按营业收入差额比重承担扣分。[扣分值=(负责行业企业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扣分系数],扣分系数=自治区总扣分值/营业收入总体差额,若负责行业企业数为零,则参照该指标中部门最低分计分

  乡村产业发展科

  李敏玲


   

  一、自治区指标

  (一)承接自治区指标任务

  10.服务业发展

  (13)月度新增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数量

  24

  ①6月底前全部落实拟培育目标企业,深入企业并督促指导县区开展企业培育工作的得60%分值,否则不得分。
②完成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包括月度和年度入库)的得40%分值,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市农业农村局7个)

  2022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乡村产业发展科

  李敏玲


  11.地区生产总值

  (14)种植业、牧业、渔业

  65.6

  农林牧渔总产值456.28亿元,同比增长11.8%(包含种植业、牧业、渔业三项产值共379.22亿元;林业产值57.58亿元;糖料蔗产值19.48亿元)完成种植业、牧业、渔业等三项产值共379.22亿元,得65.6分,未完成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科

  韦发才


  (15)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

  24.8

  ①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5%得16.8分,未完成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②扶持企业增加营业收入。整合资源扶持企业或协调解决政府拖欠企业历史账款的得4分,否则就不得分;

  ③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年内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一件以上的得4分,未完成不得分

  乡村产业发展科

  李敏玲


  12.高质量发展重点指数

  (16)全社会研发经费R&D支出占GDP比重

  1.04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全市农业类企事业单位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根据本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重点投向能形成研发经费投入的领域;摸清单位研发活动底数情况并确保研发投入只增不减;督促企业按规做好研发经费投入归集,并按时填报研发活动统计年度报表上报系统得1.04分,否则不得分

  科技教育科

  刘玉佩


  1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1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4

  按《河池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部门分工》部门职责抓好工作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政府及价格调控牵头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汇报。

  完成CPI全年累计涨幅不超过3%的,得4分。扣分办法:责任单位完成工作任务,但该指标仍被自治区扣分的,扣分分值按责任单位所获分值权重比例进行分摊。单项工作不完成任务导致被扣分的,由承担该项工作的责任单位承担的所扣分值。涉及多部门不完成工作任务导致被扣分的,由涉及责任单位按比例分摊

  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科

  韦发才


   

  一、自治区指标

  (一)承接自治区指标任务

  14.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

  ①按《河池市2022年收入分配领域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完成相关工作。得30%分值,否则不得分。

  ②按季度提供给统计调查队农业生产尤其是高效特色种植业情况(如水果、甘蔗、蔬菜、桑蚕等产量、价格、产值及同比增减幅度等)、农业生产投入情况(如农资价格同比涨幅、人工费同比增减幅度等);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农业生产存在的问题等,完成得20%分值,每少一个季度扣5%分值。

  ③督促县(区)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双季稻轮作、稻谷生产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农村厕所革命奖补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补助等补助应发尽发得分值20%,每抽检少漏发一次,扣5%分值,扣完为止。

  ④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681元、同比增长11%。完成得30%分值,否则按完成比例计分

  2022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科、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产业发展科、畜牧兽医与饲料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管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绿色中心、蚕业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韦发才


  15.政府工作报告预期目标

  (19)固定资产投资

  1.68

  预期目标任务6亿元,完成任务得1.68分,未完成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计划财务科

  李敏玲


  二、“六新河池”建设目标任务

  (二)乡村振兴

  1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20)农业“十大百万”产业

  155

  ①全市完成长寿•生态•富硒农产品认证11个以上得2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②猪牛羊:完成市级下达的肉牛出栏任务得10分,完成肉羊出栏任务得10分,完成生猪出栏任务得15分,完成能繁母猪存栏任务得5分,未完成的分别按每项任务完成的比例计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不得分。完成自治区一产增长任务的不扣分。

  ③渔业:完成市级下达的提质改造面积得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不得分;完成自治区一产增长任务的不扣分。

  ④推进30个2022年市级重点推进农业“十大百万”产业项目的得20分,有未开展项目的按比例计分。

  ⑤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1家得2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⑥全市新增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200家得2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⑦全市新增注册登记家庭农场300家得2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政府工作报告

  产业组、畜牧兽医与饲料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管科,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水产技术推广站、畜牧站

  龙威、韦庄备、韦琳钰、刘玉佩


  17.农业现代化建设

  (21)农业现代化建设

  59

  田园综合体创建。

  ①完成11个第一批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市级验收得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②完成第二批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三年总体规划市级评审得1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全面启动第二批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得8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现代食品产业园及产业集群。

  ①完成现代食品产业园进度情况的收集报送工作得9分,否则不得分。

  ②成功创建国家级蚕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获批准创建得15分,否则不得分

  田园创建办、

  乡村产业发展科

  韦琳钰李敏玲

  二、“六新河池”建设目标任务

  (二)乡村振兴

  18.乡村建设

  (22)农村厕所革命

  15

  开展2022年农村厕所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推进户厕和后端排污建设,保证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85%以上得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政府工作报告

  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韦发才

  19.农村改革

  (23)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

  15

  市本级和11个县(区)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任务得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

  刘玉佩

  (三)新型城镇化体系建设

  20.金宜一体化建设

  (24)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全面建设

  12.88

  ①完成金城江区河池镇纳合村向阳屯拉旦屯、五圩镇三境村下建屯农村太阳能公共照明示范项目建设得6.88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②完成宜州区庆远镇苏村村杨村屯、刘三姐镇流河社区中枧屯太阳能公共照明示范项目建设得6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市能源工作站

  韦琳钰

  (四)保障民生

  21.社会治理创新

  (25)做好双拥共建,创建“双拥模范城

  3

  工作落实。按《河池市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要求,

  ①协助部队发展农副业生产和“菜篮子”工程建设,搞好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农产品供应等工作得1分,不按要求完成不得分;

  ②采取多种形式扶持农村优抚对象发展农业生产,优先帮助优抚对象脱贫致富得1分,不按要求完成不得分;

  ③做好本系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得1分,不按要求完成不得分。

  河拥〔2020〕1号

  人事科(机关党建办)

  李敏玲

  三、职能目标任务

  (五)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和部门重点工作

   

  22.生态建设

  (26)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12

  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得12分,否则不得分

  桂政办发〔2021〕139号

  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韦琳钰

  (27)农药减量增效

  12

  实施6个自治区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创新示范项目得1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桂农厅办〔2022〕28号

  市植保植检站

  李敏玲

  (27)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3

  ①全面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补贴面积录入系统得8分,未完成不得分。
②符合补贴要求的农户资金兑付率达100%得8分,否则不得分;资金执行率达98%以上(含98%)得7分,未完成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桂农厅发〔2021〕142号

  农田建设管理科

  韦琳钰


  22.粤桂东西部协作

  (28)东西部消费帮扶

  3

  完成年度消费协作任务目标得3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深河协作办发〔2022〕2号

  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科

  韦发才


  23.项目协作

  (29)实施粤桂协作项目

  4

  完成2个粤桂协作项目实施得2分,未完成的每个项目扣1分;资金拨付率达到90%以上得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

  河财农〔2022〕32号

  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科

  韦发才


  备注:

  1.承接自治区指标50.14分,按8倍设置;超额加分5分,按原分值设置。

  2.自治区反馈绩效考评指标被扣分,市本级按以下方式评分:被扣分指标得分率排全区前3名,该指标不扣分;排全区第4—9名,分别按单位 

  评分细则计算被扣分值的0.3、0.4、0.5、0.6、0.7、0.8倍进行扣分;排10名以后的,按单位评分细则进行扣分。

  3.分解工作指标被扣分值=牵头单位分配权重(%)×自治区扣分值×单位细则设置的自治区分值倍数(单位无倍数的按该指标所在牵头单位

  的自治区分值倍数计算),被扣分值从单位发展目标总分中扣除。

  4.被自治区负向减分涉及到的单位,按自治区扣分值的10倍进行扣分。

  5.评分细则未明确自治区分值倍数的,按自治区扣分值的10倍进行扣分。

  6.承接有自治区超额加分指标任务的单位,凡超额加分未获得满分的指标,市本级按以下方式评分:得分率排全区前7名不扣分;排全区第8

  —9名按差额分值的0.5倍进行扣分;排全区第10—12名按差额分值的原分值进行扣分;排全区第13名以后按差额分值的2倍进行扣分。

  
附件2

  2022年度河池市直属机关绩效考评共性工作指标评分细则及任务分解表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

  分值

  目标要求和评分标准

  牵头考评

  单位

  责任科室

  分管领导

  一、专项工作

  (一)党建工作

  1.组织建设

  12

  ①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A.单位内设科室及直属正科级单位总数在9个以下的,配备42岁以下(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正科长级领导干部1名以上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统筹配备1名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或党外干部担任科级领导干部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B.单位内设科室及直属正科级单位总数在10—15个的,配备42岁以下正科长级领导干部2名以上的得6分,每少一名扣3分;统筹配备2名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或党外干部担任科级领导干部的得6分,每少一名扣3分。

  C.单位内设科室及直属正科级单位总数在16个以上的,配备42岁以下正科长级领导干部6名以上的得6分,每少一名扣1分;统筹配备3名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或党外干部担任科级领导干部的得6分,每少一名扣2分  

  市委组织部

  人事科(机关党建办)

  李敏玲

  6

  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A.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中,被市委组织部要求作出书面说明的扣0.5分,被约谈提醒的扣1分。

  B.因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被上级查实处理的,每起扣1分。

  以上最高扣6分

  6

  ③公务员工作。

  A.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不到位,被市委组织部查实的每起扣1分,最高扣6分(该项考评除发改、工信、农业农村、商务、住建、交通运输、财政、统计、卫生健康外的单位)

  B.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不到位,被市委组织部查实的每起扣0.5分;专业性较强的机关新进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背景或者专业工作经历的未占65%以上的,扣2分。最高扣6分(该项考评发改、工信、农业农村、商务、住建、交通运输、财政、统计、卫生健康等部门)

  2.基层党建

  16

  ④“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未按要求抓好“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具体任务清单落实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16分为止

  一、专项工作

  (二)党风廉政建设

  3.政治监督

  8

  ①存在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在重点领域、重大工作上失职失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不到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守,政治生态遭到破坏等问题的,按以下方式扣分:

  A.单位被市纪委监委责令检查、通报、诫勉、约谈的,每次(件)扣1分。

  B.单位班子成员被严肃追究责任,以第二种形态处理的,每案(件)扣2分;以第三种形态处理的,每案(件)扣3分;以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每案(件)扣4分

  以上最高扣8分

  市纪委监委机关

  人事科(机关党建办)

  李敏玲、韦俊旦

  4.作风建设

  8

  ②存在作风建设流于形式,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不到位,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安于现状、贪图安逸、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屡禁不止,顶风违纪违法,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大查摆大整治活动不力,干部作风“八弊”顽疾没有得到有效整治等问题的,按以下方式扣分:

  A.单位被市纪委监委责令检查、通报、诫勉、约谈的,每次(件)扣1分。

  B.单位班子成员被严肃追究责任,以第二种形态处理的,每案(件)扣2分;以第三种形态处理的,每案(件)扣3分;以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每案(件)扣4分

  以上最高扣8分

  5.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8

  ③存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以及就业创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民生领域中工作推进不力,监督监管不到位,党员干部漠视、损害群众利益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禁而不止、杜而不绝等问题的,按以下方式扣分:

  A.单位被市纪委监委责令检查、通报、诫勉、约谈的,每次(件)扣1分。

  B.单位班子成员被严肃追究责任,以第二种形态处理的,每案(件)扣2分;以第三种形态处理的,每案(件)扣3分;以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每案(件)扣4分

  以上最高扣8分

  一、专项工作

  (二)党风廉政建设

  6.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8

  ④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A.被巡察单位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相关协作单位不按要求提供被巡察单位材料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最高扣4分。

  B.市直各单位未按要求报送参加市委巡察人选的扣1分;每少推荐一名人选扣1分;被选中干部因工作表现差,被退回原单位的每人次扣1分,最高扣4分

  市纪监委机关

  人事科(机关党建办)

  李敏玲

  7.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8

  ⑤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A.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严肃、质量不高,被约谈和责令重开的扣1分;规定时限内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扣3分,最高扣4分。

  B.整改迟缓,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的,每少一项扣0.5分;被自治区或市级认定为虚假整改的扣2分;整改不力,党组织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被追责问责的扣1分,被立案处理的扣2分,最高扣4分

  (三)清廉河池

  8.清廉河池建设考核

  30

  另行印发

  清廉河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改革与农村经济指导科

  刘玉佩

  (四)精神文明建设

  9.思想道德建设

  18

  ①本单位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在中央、自治区、市本级主流媒体(含新媒体平台)刊登报道每篇得1分、0.5分、0.3分。同一篇报道不累计得分,此项最高得5分。    

  ②利用单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宣传工作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③召开会议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有具体工作方案,落实门前五包责任,按照要求报送网上申报材料得4分,每少一项扣1分;被自治区测评组、市创城办通报一次扣0.5分,最高扣4分。

  ④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开展文明窗口、文明餐桌、文明岗位、文明员工等创建活动至少2项,得2分,每少开展1项扣1分;积极参与文明家庭创建,开展“最美家庭”“清廉家庭”等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相关活动至少2次,得1分,每少开展1次扣0.5分。

  ⑤开展志愿服务获得2次及以上,并在“桂志愿”系统录入数据得2分,每少1次扣1分;与本单位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对象所在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至少2次得2分,每少一次扣1分

  市委宣传部

  办公室

  覃小俭

  一、专项工作

  (四)精神文明建设

  10.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7

  ⑥出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河池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河池市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十条、《河池市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所列问责情形的,每次扣2分。

  ⑦本单位(含二层机构)编印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现导向问题的,每起扣0.5分。

  ⑧本单位(含二层机构)、直接监管的领域出现负面网络舆情,未及时报告、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1分;本单位负有主管、监管责任领域网络平台出现政治类差错、涉历史虚无主义等有害信息或所属人员通过网络散发、传播不当言论,每起扣0.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1分。

  ⑨本单位负有主管、监管责任领域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及平台存在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每起扣0.5分,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扣1分,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扣2分。

  ⑩单位出现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进入市场或相关有害信息网上扩散,或出现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泛滥的恶性事件,处置不力的,每次扣1分。对市“扫黄打非”办交办的线索,未在规定时间处置及报送材料的,每次扣0.5;对市“扫黄打非”办通报问题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

  ⑪市直各单位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不力,没有达到本年度95%正版率指标,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以上最高扣17分

  市委宣传部

  人事科(机关党建办)、办公室、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科

  李敏玲、韦发才、覃小俭

  11.发表理论文章及交流发言

  5

  ⑫各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中心组成员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发表理论文章,每篇加1分;在《广西日报》《当代广西》发表的,每篇加0.5分。同一篇报道不累计加分,此项最高加3分。

  ⑬在全国、自治区、市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做典型交流发言的,每次加1、0.5、0.3分,最高加2分

  办公室

  覃小俭

  一、专项工作

  (五)平安河池建设

  12.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责任

  5

  ①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因安保建设不到位,导致单位内部发生可防性刑事案件的,每起扣2分;发生可防性治安案件每起扣1分。

  ②本单位、本部门发生在全国、全区造成重大影响的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发生因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处置不当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发生在全国、全区造成恶劣影响的群死群伤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每起扣3分。

  ③加强单位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单位内部人员(含借用、抽调、聘用人员)发生刑事案件构成犯罪的,每起扣2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处罚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拘留的,每起扣1分。

  以上最高扣5分

  市委政法委

  办公室

  覃小俭

  13.政法信息工作

  4

  ④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的,在事发后20分钟内未电话报告、1小时内未报送书面材料,并持续跟踪事态发展的,每次扣2分。

  ⑤发生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或核实信息及补充内容不按时等情况的,导致全市政法信息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⑥督查督办件综合评定不合格及预警通报未按时按要求反馈的,每次扣2分。

  以上最高扣4分

  市委政法委

  办公室

  覃小俭

  14.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5

  ⑦因本单位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发生影响全局工作或导致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特大案事件及重大以上事故的,每起扣4分。

  ⑧根据中央、自治区文件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因“应评未评”或评估质量不高、措施不当、执行不力,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或者赴邕进京上访的,每次扣1分。

  ⑨在开展维护政治安全专项行动和社会维稳问题专项治理中,因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事件、案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起扣4分;未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影响全市工作的,每次扣1分。

  以上最高扣5分

  办公室

  覃小俭

  一、专项工作

  (五)平安河池建设

  15.平安建设工作

  3

  ⑩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平安建设活动方案,落实创建工作措施,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交办(涉及本部门的)平安建设工作,每缺一项扣0.5分。

  ⑪开展本单位平安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年内向上级主流纸质媒体投送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方面动态新闻稿件2篇得1分,每少1篇扣0.5分;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大力支持安全感调查工作,知晓率、参与率达100%,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以上最高扣3分

  办公室

  覃小俭

  16.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3

  ⑫将涉及本部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有方案,有专人负责,没有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没有方案、专人负责的,每项扣0. 2分,最高扣2分。

  ⑬按照《河池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制度》(河政法〔2021〕29号)要求,按时报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的每次扣0. 2分,最高扣2分。

  以上最高扣3分

  政策改革与农村经济指导科

  刘玉佩

  17.专项打击整治工作

  6

  ⑭在单位内部积极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防范电信诈骗、防范养老诈骗、禁毒严打整治、命案预防治理专项行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农村居民自建房隐患排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专项工作,每少一项扣0.5分,最高扣2分。

  ⑮主动开展排查、整治或配合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根据不同情形扣0.5至1分;最高扣1分

  市委政法委

  办公室

  覃小俭

  一、专项工作

  (五)平安河池建设

  18.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4

  ⑯年内发生信访突出问题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信访突出问题主要包括:A.重要敏感节点本部门本系统发生有关人员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B.本部门发生5人以上进京或者20人以上赴邕聚集上访;C.因本部门出台政策不科学不合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引发50人以上大规模聚集上访(含市内各地发生);D.事权部门接到接访通知后30分钟内未派人到现场开展接访劝返工作。此项最高扣2分。

  ⑰责任单位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100%的,得0.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不到1个百分点按1个百分点计算,下同)扣0.1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按时办结、按期答复率达100%的,得0.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⑱纳入满意度评价的信访事项处理满意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得0.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信访人来信或来访,按要求规范录入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得0.5分,不按要求录入的,每少一件扣0.1分

  办公室

  覃小俭

  (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示范区建设

  19.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格局

  2

  ①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纳入两方面及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市委统战部

  人事科(机关党建办)

  李敏玲

  20.贯彻落实《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

  8

  ②根据《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河办发〔2021〕66号)及任务分解表,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年度工作任务得8分,每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承担分解任务的单位,自行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8分

  人事科(机关党建办)

  李敏玲

  2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培育工作

  8

  ③在机关、系统及直属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培育工作(没有直属单位的部门可与对口联系村屯开展),每培育达标一个示范点得2分。机关、系统、直属单位或乡村振兴联系村当年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的,每项得4分;获得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的,每项得3分;获得市本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的,每项得2分。获多级命名的单位按最高一级计算得分,最高可得8分

  市委统战部

  人事科(机关党建办)

  李敏玲

  一、专项工作

  (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示范区建设

  22.不断强化少数民族聚居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

  ④结合职能职责对我市5个自治县、11个民族乡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培训等6个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或促进相关扶持政策落实的,每个类型、每个方面按2分计算,最高可得6分

  人事科(机关党建办)

  李敏玲

  23.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6

  ⑤凡本单位本系统发生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案(事)件且未及时上报、处置的或相关案(事)件产生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每起扣2分,最高扣6分

  人事科(机关党建办)

  李敏玲

  (七)改革创新

  24.完成自治区党委深改委、市委深改委下达的改革任务

  8

  ①落实《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2022年面上改革任务》任务及自治区下达的重要改革任务,按要求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和推动改革举措实施,未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扣4分(承担多项任务的单位按比例扣分,最高扣4分)。

  ②落实《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和专项小组领导领衔推进2022年重大改革任务清单》任务,按要求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和推动改革举措实施,未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扣4分(承担多项任务的单位按比例扣分,最高扣4分);年度未形成工作报告向牵头领衔的市领导报告的扣2分

  (自治区下达及市本级改革任务及相关清单详见河改革发〔2022〕1号、河改办发〔2022〕5号,其他自治区下达的重要改革任务以自治区下发的文件为准)

  市委政研室

  政策改革与农村经济指导科

  刘玉佩

  一、专项工作

  (七)改革创新

  25.完成自治区和市本级“改革攻坚落实年”中的任务

  3

  ③每个市级单位落实3项改革攻坚事项,不完成年度任务的,每项扣1分;不按要求申报事项参加“改革攻坚落实年”活动的,少1项扣1分;不配合开展“改革攻坚落实年”活动的扣1分。最高扣3分

  (任务详见河改革发〔2022〕2号)

  市委政研室

  政策改革与农村经济指导科

  刘玉佩

  26.综合履职评价

  10

  ④按照自治区改革履职评价结果折算扣分,按所扣分值的5倍进行扣分,最高扣10分

  政策改革与农村经济指导科

  刘玉佩

  27.改革工作履职

  3

  ⑤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履职。改革专项小组年内召集改革成员单位研究本小组改革工作少于一次的扣2分;未按照市委深改委的要求谋划和推出一项以上改革创新措施的扣3分;未按要求履行改革月报统筹工作的(5-12月),少报、迟报一次扣1分。

  ⑥改革成员单位履职。市委深改委工作要点任务清单下达有任务的单位,未按要求履行改革月报统筹工作的(5 -12月),少报、迟报一次扣1分;不配合开展相关改革工作的1次扣2分;不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的一次扣1分。

  以上最高扣3分

  政策改革与农村经济指导科

  刘玉佩

  28.改革案例工作

  3

  ⑦未完成河改办发〔2022〕2号安排的年度改革案例工作任务的,每少1篇扣1分,最高扣3分

  29.督查整改

  3

  ⑧出现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被自治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3分

  (八)武装工作

  30.武装工作考核

  最高扣30

  详见附表

  河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二、绩效沟通

  (九)向上汇报、邀请指导和向下指导工作

  31.向自治区厅级主要领导汇报;邀请自治区厅级领导、处长到我市指导、培训等;到11个县(区)现场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指导

  20

  ①向上汇报。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或争取市分管领导带队,每年到自治区向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汇报工作不少于2次得8分,每少一次扣4分。

  ②邀请指导。市直各单位每年邀请自治区主管部门厅级领导到河池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得6分,每少一次扣3分;邀请业务处长到河池开展指导、培训不少于4次得4分,每少一次扣1分。

  ③向下指导。市直各单位到11个县(区)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指导不少于2次得2分,每少一次扣1分,[对所承担指标涉及全部县(区)进行指导计1次]。工作指导主要内容包括:了解绩效考评指标进度、协调解决指标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绩效创优争先加分和做好社会评价工作等

  市委编办(市绩效办)

   

  办公室

  覃小俭

  三、指标排位

  (十)指标争先工作

  32.列入考评的指标,至少有一项达到全区同类型的前三名

  10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得10分,否则不得分:

  A.列入考评的指标在自治区排名前三名(排名如出现并列情况,按顺序计算排名,如有3个设区市并列排名第1的,顺延的第4个设区市为第4名)。

  B.获得自治区、市本级创优争先加分。

  (B项确认标准参照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办、市级创优争先细则)

  办公室

  覃小俭

  (十一)创新加分项目培育

  33.按要求培育、挖掘若干创新加分项目

  10

  另行印发

  办公室

  覃小俭

  四、底线管理

  (十二)督查工作

  34.党委督查工作

  最高扣10分

  ①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批示事项方面,在2022年“回头看”实地督查或自治区和河池市工作督查、专题督查中发现重大工作任务(含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常委会会议议定事项、常委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部署要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目标任务、领导同志特别关注的重点批示事项等),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被自治区或市级点名批评的,每次分别扣1分、0.5分。

  ②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方面,按照《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积极开展督查活动并及时按程序做好督查结果反馈。因统筹规范和监督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以及未经批准开展督查检查考核,被基层反映或在督查调研中被发现,经查实后被自治区或市级点名批评的,每次分别扣1分、0.5分。

  ③办理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领导同志批示事项方面,工作进度明显滞后、落实出现较大问题、工作被领导同志批评甚至被问责追责,或不配合督办协调工作、牵头单位未发挥好牵头作用、参与单位未履行好协作职责,导致工作落实不力,被自治区或市级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函告提醒的每次扣0.5分。

  ④不按办文要求报告工作情况,文件质量被评为不合格或较差等次,或存在迟报、漏报情况,被自治区或市级通报点名批评的,每次分别扣0.5分、0.2分。以上情形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印发通报和市委督查室年底绩效考评复核为准,最高扣5分

  市委办公室

  办公室

  覃小俭

  35.政府督查工作

  最高扣10分

  ①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反馈要求整改的,每项扣0.5分,问题性质恶劣,被中央媒体曝光或被约谈等影响较大的,每项扣1分。

  ②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河池市《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反馈要求整改的,每项扣0.1分;被列入“黑榜”通报的,每项扣0.2分;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每项扣0.1分。

  ③未按要求落实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被通报、批评、约谈的,每次扣0.2分。

  ④办理国务院、自治区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移交我市留言中,经核实发现谎报瞒报、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等性质恶劣问题的,每次扣1分。

  ⑤报送重大督查事项材料存在迟报、漏报、质量达不到要求等情况的,每次扣0.1分;报送材料中出现公文差错的,每处扣0.02分。

  ⑥未按照时限要求办理广西政府“桂在行”智慧督查系统任务的,每迟报1次扣0.02分

  市政府办公室

  办公室

  覃小俭

  四、底线管理

  (十三)信息工作

  36.党委信息工作

  最高扣10分

  ①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发生后,超过1小时未报送信息的视为迟报,发生一次扣1分;事发后超过2小时未报送的,发生一次扣2分;事发后超过4小时未报送的视为瞒报,发生1次扣3分;若信息报送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的视为误报,发生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或被市委办公室书面通报的,一次扣8分;导致市级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通报或被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书面批评的,一次扣10分。

  ②一类单位每月报送正面信息3条,全年获市本级采用8条、获自治区采用4条,全年信息采用量化得分不低于96分;二类单位每月报送正面信息2条,全年获市本级采用6条、获自治区采用3条,全年信息采用量化得分不低于72分。三类单位每月报送正面信息1条,全年获市本级采用4条、获自治区采用2条,全年信息采用量化得分不低于48分。未完成月报送任务的,少一条扣0.2分;未完成年度采用任务的,每比任务目标少5分扣0.2分(未达5分按少5分计);未按规定报送约稿信息(含电话约稿)的,每条次扣0.5分;未按时报送节假日社情的,一次扣0.2分。

  ③法定节假日期间,被市委办公室抽查脱岗的,每人次扣1分;因脱岗被市委办公室通报的,每次扣2分;因擅自离岗、失职渎职导致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误报或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处置不及时,或重要公文未得到及时处理造成重大影响及严重后果的,一次扣5分。

  ④上报信息出现错情的,发生一次扣0.1分

  市委办公室

  办公室

  覃小俭

  37.政务信息工作

  最高扣10分

  ①年度A类稿源单位完成自治区采用不低于25分、获自治区单条采用2条以上,不被扣分,低于25分的按比例扣分,单条采用每少一条扣0.2分。B类稿源单位完成自治区采用不低于12分、获自治区单条采用1条以上,不被扣分,低于12分的按比例扣分,单条采用每少一条扣0.2分。C类稿源单位完成自治区采用不低于6分,不被扣分,低于6分的按比例扣分。D类稿源单位完成自治区采用不低于3分,不被扣分,低于3分的按比例扣分。(计分办法:被自治区《每日要情》单条采用得3分,综合采用得0.5分,采用标题得0.5分;《广西信息》单条采用得5分,综合采用得1分)。

  ②未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和未按规定参加会商、培训的,扣1分;因政务信息工作不力被全市通报批评的,每通报1次扣0.5分。

  ③未按时完成约稿信息和专项调研信息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质量不合格未按要求重报的,每发生1次扣0.5分。

  ④值班值守和值班信息报送工作。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告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次扣0.2分,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发生后超过24小时未报送信息的,每次扣0.4分,出现迟报、漏报等,导致市人民政府被上级扣分的,则扣2分;国务院总值班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市人民政府值班室调度有关情况未按规定时限反馈的,每次扣0.1分;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告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被国务院总值班室通报批评的,或被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批评的,或瞒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的,扣完指标分数;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告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市人民政府值班室通报批评的,或被市主要领导同志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自治区政府总值班室、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值班抽查发现值班人员(包括乡镇、街道值班人员)离岗脱岗的,每发现1次扣0.1分;凡因脱岗被自治区或市级通报的,出现1次扣0.8分;凡因脱岗被国务院通报的,扣完指标分数;因擅自离岗、失职渎职导致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迟报、瞒报,或重要紧急公文未得到及时处理造成重大影响及严重后果的,1次扣1分

  市政府办公室

  办公室

  覃小俭

  四、底线管理

  (十四)保密工作

  38.保密工作

  最高扣10分

  ①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含挂职、借调、跟班等非在编人员)发生违反保密法律法规案件被中央保密委员会或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以及自治区党委保密办公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通报的,每起扣5分。

  ②自收到案件线索之日起6个月内未结案或不按《保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建议办法》《微信泄密行为处分建议标准(试行)》规定标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的,每起扣5分。跨年办理的案件在结案年度进行考评。

  ③发生违反保密法律法规案件隐匿不报的,每起扣5分。

  ④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含挂职、借调、跟班等非在编人员)发生违反保密法律法规案件,有关责任人受到处分的,每起扣5分。

  ⑤清退上年度涉密文件(含密码电报),每少1份涉密文件扣2分

  市委机要保密办

  办公室

  覃小俭

  (十五)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39.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最高扣10分

  ①办理程序健全完善情况。

  A.按时答复。建议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承办单位按统一的规范格式行文,并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发,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特殊情况,答复期限最迟不超过六个月。没有按时答复的扣1分。

  B.与代表沟通。按“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通过电话、微信、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面对面”征求代表意见。未征求代表意见的扣1分。

  C.共同承办建议。代表建议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并在收到代表建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答复代表时,应当向代表说明协办单位的办理意见。没有书面沟通、办理意见函的扣1分。

  D.答复质量。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代表提出建议的内容,积极协调解决办理中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明确答复,不能解决的就明确不能解决。承办单位答复代表时,要附上答复满意情况表。代表回复不满意的扣2分。

  ②2022年度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

  A.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扣5分。

  B.满意度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扣2分。

  办理多件建议的每件按①②项扣分后的平均分值计算,扣分总分值不超过10分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办公室

  覃小俭

  (十六)政协提案办理

  40.政协提案办理

  最高扣10分

  ①提案承办单位与提案者联系沟通,提案者对提案办理不满意的扣5分。

  ②主办单位完成了提案办理工作并按时答复提案,将书面和电子版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委部门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协提案法制委,作为协办的单位积极配合并按规定将协助办理结果函告主办单位的不扣分,否则扣5分

  市政协机关

  办公室

  覃小俭

  四、底线管理

  (十七)公共机构节能

  41.公共机构节能

  最高扣10分

  ①节能目标管理。本年度人均用水量、人均用电量、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每项扣1分,最高扣3分。

  ②“两型”单位建设。本年度有节约型机关建设任务而未达标的,扣3分;本年度有节水型单位建设任务而未达标的,扣2分(二层单位创建未达标的,扣主管部门的分)。无“两型”单位建设任务的,检查发现未使用节电、节水器具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最高扣5分。

  ③生活垃圾分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配合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完成自治区测评任务的,每少完成一项指标扣0.2分,最高扣2分。无配合任务的,检查发现未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设施或有垃圾混投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2分

  市机关事务中心

  办公室

  覃小俭

  (十八)安全生产

  42.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最高扣10分

  ①以下内容考核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园区类单位

  A.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未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扣1分。

  B.未建立健全监管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清单的扣1分;未制定监控或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的扣1分。

  C.根据职责牵头或配合完成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合力攻坚治理、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等整治工作任务,按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做到有工作方案、有工作措施、有检查排查记录、有工作汇报、有检查图片,每少1项扣1分

  市应急局

  办公室

  覃小俭

  43.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②以下内容考核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园区类单位

  A.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即有三年行动月报任务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时报送月报表,相关工作台账资料健全。未完成的,每少1项扣0.5分。

  B.按时完成三年行动直报系统汇总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事项,未完成的,每少一项扣0.5分。

  C.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1起负有责任的重大责任事故,直接监管的部门扣10分;发生负有责任的较大责任事故,事故起数与前三年的平均数相比,直接监管的部门每上升10%,扣0.4分,最高扣3分;发生负有责任的一般生产事故起数与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上升的,直接监管的部门每上升1起扣0.2分,最高扣2分

  办公室

  覃小俭

  四、底线管理

  (十八)安全生产

  44.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③以下内容考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园区类单位

  A.制定或修订本部门所负责的部门预案、专项预案,否则扣1分。

  B.建立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和组织领导机制,编制应急预案简要操作手册,否则扣1分。

  C.适时开展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否则扣1分

  市应急局

  办公室

  覃小俭

  (十九)环境保护

  45.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年度任务

  最高扣10分

  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年度任务。按照河办发〔2022〕1号,完成整改期限为2021年、2022年和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每项扣0.5分。

  (市直单位2022年需完成的措施数:市生态环境局28项、市委组织部3项、市委党校1项、市纪委监委机关2项、市委宣传部1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项、市发展改革委6项、市财政局9项、市市场监管局2项、市自然资源局15项、市应急局1项、市林业局11项、市公安局2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8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3项、市工业园区管委会1项、市交通运输局1项、市委编办1项、市卫生健康委1项、市商务局1项、市农业农村局4项、市土地储备中心1项、市统计局2项、市审计局5项)

  市生态环境局

  科技教育科

  刘玉佩

  46.突发环境事件

  ①严格环境事故防范。发生负有责任的次生重大或特大突发环境事件1次扣2分;发生负有责任的次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次扣1分。

  ②河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严格执行《河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成员职责,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事故升级的扣2分

  市生态环境局

  科技教育科

  刘玉佩

  (二十)审计整改

  47.审计整改

  最高扣10分

  ①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A.未在审计报告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回复整改情况的,扣1分。

  B.整改情况书面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按比例扣分,最高扣1分。

  ②审计结论文书指出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

  A.问题个数整改率达100%不扣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最高扣4分。

  B.问题金额整改率达100%不扣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最高扣4分

  市审计局

  办公室

  覃小俭

  四、底线管理

  (二十一)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

  48.数字广西

  最高扣10分

  ①12月31日前,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质量指数和公共开放质量指数均为90%以上(含90%)的不扣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②各单位完成40%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电子证照关联的不扣分,每少一项不完成的扣0.5分。

  ③依托全区统一企业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企业电子印章在商务合同、招投标、水电气服务、银行业务办理等业务场景的应用范围的不扣分,每少一项不完成的扣0.5分。

  ④依托全区电子证照库建设,各单位自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涉企事项的许可、备案等信息归集到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证照分离”有关涉企证照电子化的不扣分,否则扣1分

  市大数据发展局

  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韦俊旦

  49.政务服务运行流程便利度

  ⑤政务服务运行流程便利度。按照2022年广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要求,落实便民利企“微改革”“全链通办”“一门通办”“一窗通办”“一诺通办”“跨省通办”“全区通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任务,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每发现1个实施清单要素不符合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经核查确属本级本部门责任的,扣0.1分。

  ⑥2022年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事项占比达到50%的不扣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⑦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全程网上可办率达80%以上的不扣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韦俊旦

  50.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⑧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问题被国家或自治区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1分,被国家、自治区或市级通报后未按要求整改的每次扣0.1分。

  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不规范、公开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

  ⑩未按照接入规范将政务服务便民应用接入广西政务服务APP及“智桂通”平台的,每发现少1个应用扣0.1分。

  ⑪有监管事项,未使用广西“互联网+监管”通用系统或自建监管系统未与广西“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的,扣1分。实现监管风险闭环处置,拓展掌上执法应用,广西“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率、风险预警处置率达到100%的,不扣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市大数据发展局

  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科

  韦俊旦

  四、底线管理

  (二十一)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

  51.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⑫年内各部门在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上应发布尽发布惠企惠民政策,每发现一条应发布在惠企惠民政策平台而未发布的,扣0.05 分;各部门年内按比例完成惠企惠民政策兑现(推送),其中惠企惠民政策10项至20项的,按政策总数的20%兑现(推送),惠企惠民政策21项至30项,按政策总数的16%兑现(推送),惠企惠民政策31项以上(含31项)的,按政策总数的12%兑现(推送),每少兑现(推送)1项的,扣0.05分(不足1项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⑬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不及时签收工单的,每发生一件扣0.1分;不按时办结工单的,每发生一件扣0.1分;处理工单被评为不满意的,每发生一件扣0.1分(有证据证实为恶意评价的除外)         

  市大数据发展局

  办公室

  覃小俭

  (二十二)疫情防控

  5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最高扣10分

  ①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达到95%、加强针接种率达到85%,每有一个指标降低1%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②实行外出报备制度,单位职工往返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的街道、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必须第一时间向单位报备,并按现行政策落实管控措施和报备制度(有报备登记本和报备记录),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报备的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③因单位未严格落实常态化防疫政策,发生新冠病例领导被上级追究责任的,扣10分。

  ④河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河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成员的通知》履行成员工作职责,因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民生问题或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市卫生健康委

  办公室

  覃小俭

  (二十三)行政支出与效率

  53.行政支出与效率

  最高扣10分

  ①预算绩效管理。

  A.不按时报送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造成工作延误的扣1分。

  B.不按时报送2021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造成工作延误的扣0.5分。

  C.不按时公开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和2021年项目评价报告的扣0.5分。

  以上最高扣2分

  ②财政支出进度。单位年度支出进度达到90%(含90%)以上的不扣分,低于90%的按比例扣分,最高扣8分

  市财政局

  计划财务科

  李敏玲

  四、底线管理

  (二十四)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

  54.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

  最高扣10分

  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①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监管的部门扣10分;连续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且间隔在半年内的,直接监管的部门扣5分;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负有责任的单位每起扣1分。

  ②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或食品安全舆情事件被上级有关部门亮牌督办的,负有责任的单位每起扣1分。

  ③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下食品安全事故,经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被中央、自治区通报批评,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被纪检监察等部门问责,每起扣1分。

  ④因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等情况被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约谈的,负有责任的单位每次扣1分

  市市场监管局

  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韦俊旦

  (二十五)消防安全

  55.消防安全

  最高扣10分

  ①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直接监管的部门扣10分。

  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直接监管的部门每起扣1分

  市消防救援支队

  办公室

  覃小俭

  (二十六)依法治区工作

  56.法治广西建设

  最高扣10分

  ①未按照桂政办发〔2019〕35 号文件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每发现1起扣0.2分。

  ②未按要求完成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工作有关任务的,每发现1起扣0.2分。

  ③年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决定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应录未录数每超过1%扣0.2分。

  最高扣4分

  市司法局

  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韦俊旦

  57.法治社会建设

  ④单位未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扣1分;作出重大决策前未按规定安排法律顾问参与或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的,每次扣1分。

  ⑤市直党政机关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未100%设立公职律师岗位的扣1分。

  ⑥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市级行政机关完成配备公职律师工作,未完成的扣1分。

  最高扣4分

  市司法局

  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韦俊旦

  58.法治政府建设

  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单位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100%,每发现1件未审查扣0.2分;构成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每起扣0.2分;对排除、限制竞争内容未及时整改或调的,每起扣0.1分;对涉及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问题线索未及时核查、上报或反馈举报人的,每起扣0.1分;对被行政建议的,每起扣0.8分。

  最高扣2分

  市市场监管局

  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韦俊旦

  (二十七)其他工作

  59.其他工作

  每项最高扣10分

  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也采取底线管理的考评方式,因履职不到位、任务不完成,被上级通报、问责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从责任单位年度绩效总分中扣分,每项最高扣10分

  市委编办(市绩效办)

  办公室

  覃小俭

  


原文链接:http://nyncj.hechi.gov.cn/zfxxgk/fdzdgknr/tzgg/t131119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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