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集中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黎朝晖主持,局党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2022年5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该《条例》,将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我省社会信用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将进一步发挥好社会信用在创新社会治理、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黎朝晖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班子成员带头学,局各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通过学习,在全局努力形成上下认真学习《条例》、广泛宣传《条例》、全面贯彻《条例》的良好局面。
黎朝晖指出,要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在“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组织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等现场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条例》知识。
黎朝晖强调,要在本系统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中,运用好《条例》,严格要求、严格把关、严格纪律,落实好信用激励和监管措施,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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