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龙门县养殖场(户)动物防疫活动管理,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和水平,6月27日下午,龙门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渔业管理股、县动物疫病顶防控制中心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到永汉镇、麻榨镇龙潭镇和地派镇开展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专项监管行动。

工作组分赴永汉镇、麻榨镇、龙潭镇和地派镇人民政府,向动物防疫工作人员解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并到养殖场(户)实地调查养殖情况,查阅兽药使用、消毒、疫病检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记录。工作组表示,各乡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养殖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做到情况明,底子清。

工作组强调,要督促养殖场(户)严格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免疫、检测、消毒等防疫措施,提高养殖场(户)依法防疫、科学防疫意识,提升动物防疫水平;要加强动物防疫措施监管,做好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要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管,做好集中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工作;要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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