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落实省厅《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渔业渔政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商渔船船长面对面”等活动,推动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宣传安全生产法,推动落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渔业企业负责人、船东船长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全员参加各类应急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鼓励广大渔民群众和渔业从业人员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并严肃查处,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渔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发动渔业安全协管员、村委会人员等,积极参与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共同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进渔港、上渔船、入渔户。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各类媒体平台,集中推送宣传渔业安全生产最新政策法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商渔船碰撞防范方法,在渔区、渔港、渔村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渔业安全有关标语、横幅、挂图,提升渔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最后要求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好渔业“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渔业渔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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