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畜禽养殖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七必须”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警钟长鸣,避免畜禽养殖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发生,县畜牧水产中心于2022年4月29日向全县各镇人民政府致函,要求县内养殖场有限空间作业实行备案制,规模养殖场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在长宁县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报备,规模以下养殖场按属地管理责任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备案制度。
制度要求:一是必须坚持有限空间操作“先申报、后作业”的原则;二是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监护人员必须为作业人员的2倍及以上;三是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四是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多次多点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五是备案时领取规模养殖场有限空间作业事先告知书,并熟悉掌握正确、科学的作业方法。
全县畜禽养殖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实行备案制,此举措进一步提升了畜禽养殖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水平,加强了安全意识传导,促进安全风险隐患辨识排查,倒逼业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事故救援设施设备,落实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最后一公里”,将有效杜绝全县畜禽养殖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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