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经典报道 >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养殖环节第一阶段“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养殖环节第一阶段“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2年广西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23号)要求,我局定于近期开展生猪养殖环节第一阶段“瘦肉精”专项监测采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瘦肉精”专项监测采样工作

  (一)抽样范围及抽样数量

  监测范围涵盖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生猪养殖场,以中小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平桂区9个、钟山县9个、昭平县8个,全市共抽取26个生猪养殖场开展采样工作。

  (二)检查项目及方法

  1.现场抽取尿样检测项目为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快速检测筛选(检测及判定标准依照快速检测试剂卡产品说明执行),阳性可疑样品需经自治区畜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确证。

  2.尿样带回实验室检测的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硫酸特布他林、马布特罗、溴布特罗。

  (三)抽样要求

  1.样品要求:所有样品要求必须在检测当天抽取,同一养殖场(户)抽取猪尿样品3 份。

  2.抽样单及原始记录填写:如实完整填写抽样工作单、检测采用统一原始记录。

  二、采样监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瘦肉精”监测是落实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行动体现。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对接人员和联系好养殖场,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熟悉要求,保证工作质量

  县(区)要将采样有关要求转告抽样人员,保证抽样的代表性。检测人员要熟练掌握检测依据、判定标准,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对于快速检测及实验室检测发现的“瘦肉精”可疑阳性样品,要按照程序送自治区检测复核,送检结果为阳性的,各地要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三、采样人员、时间安排

  左柱建、黄觉、徐宇嘉、李志贤(联络员,电话:15078159994),司机一名。

  采样县(区):平桂区、昭平县、钟山县。

  采样时间:昭平县3月2日,钟山县3月7日,平桂区3月8日;具体时间以联络员电话通知为准。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tzgg/t1136219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调研网 nmdy.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