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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停止重庆象先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产品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撤销该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第4号

  市农业农村委在2020年重庆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发现重庆象先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无公害花生样品(证书编号:WGH-CQ01-1900402)镉超标。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标准,确定上述产品不合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委决定停止重庆象先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产品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撤销该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证书。责令其停止在上述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tzgg/202103/t20210316_9000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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