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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区奶业养殖场纾困解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奶业作为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性产业,不仅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国民健康水平,也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引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奶业发展,2020年以来,先后出台了《推进奶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奶业支持力度。

  一、关于“持续加大金融帮扶纾困力度”的建议

  继续落实好《关于金融支持奶业养殖场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内党金办发〔2024〕22号),进一步加大金融帮扶奶业纾困力度。一是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持续强化信贷支持。建立纾困名单机制,农牧厅定期调度养殖场融资需求,已分两批将434家奶牛养殖户次120亿元金融需求推送至金融机构。据金融部门反馈,上半年累计为203户次提供对现有贷款进行调整还款方式、续贷、展期等支持18.18亿元,并为40户次新发放贷款5.68亿元,金融支持效果较好。二是开展生鲜乳价格指数保险。已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开展生鲜乳价格指数保险试点,纳入自治区财政补贴范围。今年,两地计划实现生鲜乳投保量达到11.93万吨,自治区财政补贴1046万元,截至目前已投保5.51万吨。

  二、关于“建议政府调整奶业帮扶政策”的建议

  针对当前奶业形势,自治区在“奶九条”“奶33条”的基础上,4月2日又印发了《进一步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13号)(以下简称“新奶九条”),推动奶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调整优化现有政策。鉴于2024年底,符合继续享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58号)中新建3000头以上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和进口奶牛两项补贴政策的养殖场已全部补贴到位,考虑当前通过自繁可基本满足全区扩群需求,所以在“新奶九条”中及时废止了上述两项补贴政策。二是新增纾困政策。聚焦解决养殖场融资难、卖奶难,奶业全产业链科技创新不足,乳制品消费低迷、需求不足,政策资金兑付不及时等问题,新增饲草料贴息贷款、支持养加一体化发展、生鲜乳价格保险、延长喷粉补贴时间、科技创新、促消费、资金兑付等9条纾困措施,持续帮助奶业主体纾困解难。三是加强动态监测。每月对全区生鲜乳产量、销售、价格及重点养殖和加工企业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评估分析、精准施策,并根据监测分析情况及时调整政策。

  三、关于“大型乳企应勇担社会责任”的建议

  每月对乳企收奶情况进行监测,多次组织伊利、蒙牛等乳企代表召开座谈会,引导大型乳企既要注重经济效益,也要承担社会责任,保障上游中小养殖场利益,助力产业健康发展。一是用好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召开了2025年上半年生鲜乳价格协商会议,发布了全区上半年生鲜乳交易指导参考价,鼓励乳企及时续签购销合同,做到应收尽收不拒收,合同到期不拒签。二是强化政策引导。支持乳企足额收购生鲜乳,将生鲜乳喷粉补贴由3个月(3—5月份)延长至6个月(3—8月份),同时为保障喷粉政策支持传导到养殖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喷粉补贴实施细则(2025年版)》要求,乳企3-8月生鲜乳收购量在上年同期收购量基础上增幅低于2%的不予补贴,喷粉所用生鲜乳量低于100吨的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正常收购生鲜乳的企业不予补贴。

  下一步,农牧厅将深入落实“助企行动”,加快推动支持奶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地落实,全力抓好稳产能、降成本、促消费等重点工作,发力解决当前奶产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奶牛养殖主体尽早走出困境,推动全区奶产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7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rdjy/202508/t20250805_2769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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