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骆马湖渔业管理秩序,有效预防和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保护骆马湖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决定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现将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控设备类型及数量:6寸融智能4G低功耗球机六台
二、设置地点:骆马湖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岸,由东向西经纬度依次为:
监控一 N34°00′42.94″ E118°11′40.52″
监控二 N34°00′49.71″ E118°11′24.48″
监控三 N34°00′53.05″ E118°11′14.34″
监控四 N34°01′04.97″ E118°10′38.44″
监控五 N34°00′58.60″ E118°10′56.24″
监控六 N34°01′09.23″ E118°10′24.63″
三、监控行为: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及垂钓活动等行为。
四、我支队将以电子监控记录作为执法证据,依法对涉渔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特此公告。
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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