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车间应配备适宜的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设施。屠宰车间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通风达不到卫生和生产要求时,可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与机械联合通风。通风次数不宜小于6次/小时。屠宰车间的浸烫池上方应设有局部排气设施,必要时可设置驱雾装置。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口(或空调机的回风口)处应装有过滤装置。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