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关名称 |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
执法决定书文号 | 南农(农机)罚〔2023〕407号 |
执法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1日 |
行政相对人姓名/名称 | 潘茂刚 |
行政相对人代码/身份号码 | 45*********** |
案件名称 | 潘茂刚明知拖拉机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在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上行驶案 |
处罚类别 | 吊销驾驶证 |
简要事实 | 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日11时10分在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陆平村上林坡乡村路段实施明知桂01-63988多功能拖拉机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在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上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本机关执法人员查获,本机关于2023年12月1日立案调查。经调查,其行为违反了《广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拖拉机依法实行强制报废。”的规定。 |
法律依据 | 依据《广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拖拉机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在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行驶的,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吊销驾驶人的拖拉机驾驶操作证件。”的规定。 |
执法结论 | 吊销当事人拖拉机驾驶操作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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