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自治区农牧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中珊
联系电话:0471-6652179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70号
邮箱:nmt_ntjs@163.com
附件:1.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2.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的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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