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农〔2023〕439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国家决定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支持春耕生产。根据国家政策精神,为做好我省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吉林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zcfg/zc/202305/t20230522_87125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