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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苹果获得准入,明年8月出口中国

发布时间:2023-11-12 作者:佚名 来源: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近日,经过长达6年的谈判,塞尔维亚与中国签署了塞尔维亚苹果的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10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鲜食苹果进口。

  塞尔维亚苹果和梨年产量为55万吨,每年的出口量超过19万吨。10-12年前,塞苹果以俄罗斯市场需求的品种为主。随着对欧洲、中东和远东市场的开拓,适应这些市场口味的品种种植规模正在扩大。获得中国市场准入后,塞尔维亚苹果生产商协会主席扎戈拉茨指出,从下个收获季,即明年8月开始,出口中国市场的首批苹果将交付。

  海关总署公告显示,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攻击15种,包括地中海实蝇、苹果蠹蛾、梨火疫病菌等。输华果园应在塞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

  在包装过程中,苹果须经水洗、刷果、杀菌、挑拣、分级,剔除有缺陷的果实,以保证不带昆虫、螨类、烂果及枝、叶和土壤。包装完成后,技术人员需要对每批次苹果进行抽查。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则该批水果将不能出口到中国。如发现梨火疫病或美澳型核果褐腐菌,塞方还应暂停相关非疫产区资格,并立即通知中方。塞方消除疫情并经中方认可后非疫产区方可恢复。

  所有输华苹果需针对地中海实蝇采取冷处理措施。冷处理指标如下:1.11°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4天或以上;或1.67°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6天或以上;或2.22°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8天或以上。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xwzx/gjyw/content/post_5123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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