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 2023 年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渔〔202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水产品养殖源头监管,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常农执法〔2023〕5号)的部署要求,6月14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冯军带队,对金坛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本次调研督导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工作台账、现场检查与一线执法人员和养殖生产从业人员座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调研金坛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组织领导、案件查处、队伍建设、创新举措等情况。为确保督导成效,调研组还采取下沉一线方式,在金坛区抽取4家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实地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养殖生产、用药、销售记录情况,对投入品仓库和养殖塘口现场情况进行了检查,详细询问了养殖户生产和销售情况,督促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各项规定。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品种,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执法监管,严查违法行为,确保管罚并重,切实保障好全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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