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资讯动态 >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畜牧法》培训会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畜牧法》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3-03-05 作者:佚名 来源: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针对畜牧业公共卫生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发展中的新情况、新要求,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要求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3月1日,值此《畜牧法》正式实施之际,信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区畜牧业分管领导、股长和市局畜牧方面工作人员50余人,召开了学习贯彻新修订《畜牧法》培训会。

  

   市局分管领导张春雷出席会议,并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修改的12个亮点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讲。张春雷要求,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要将新版《畜牧法》精神落实到每一个畜牧业从业人员,要在行业形成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热烈氛围,推动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在助力乡村振兴扛旗中发挥应有作用。

  

  


原文链接:http://nyncj.xinyang.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0&id=11856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调研网 nmdy.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