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针对畜牧业公共卫生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发展中的新情况、新要求,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要求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3月1日,值此《畜牧法》正式实施之际,信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区畜牧业分管领导、股长和市局畜牧方面工作人员50余人,召开了学习贯彻新修订《畜牧法》培训会。
市局分管领导张春雷出席会议,并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修改的12个亮点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讲。张春雷要求,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要将新版《畜牧法》精神落实到每一个畜牧业从业人员,要在行业形成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热烈氛围,推动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在助力乡村振兴扛旗中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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