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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2 作者:佚名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科室、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强化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各县(市、区)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等重大部署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重要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指导其严格遵守生产记录、禁限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质量安全有关规定。

  二、加强日常质量监测。各县(市、区)要按全市“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整治实施方案和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查力度。种植业产品重点监测克百威、毒死蜱等禁用药物和啶虫脒、灭蝇胺等易超标的常规农药。禽蛋重点监测氟喹诺酮类药物和酰胺醇类药物,禽肉重点监测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类药物,猪肉、牛肉、羊肉重点监测“瘦肉精”和其它禁用药物。要在重点生产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示范点乡镇率先部署开展常规农药速测,严格管控上市农产品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坚决确保不合格不上市。全面落实快速反应制度,确保监测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三、强化巡查指导服务。“两节”期间,各县(市、区)要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对主体产地环境、生产记录、农资库房、准出管理等质量安全管控情况进行逐项检查,督促全面落实禁限用名录挂图、监督信息公示栏上墙工作,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全面督促整改到位,市局统一印制的《2023年版禁限用名录挂图》要在春节前发放到位,要进一步宣贯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采取多种形式对所有生产主体进行再提醒、再强调,告知其法定义务和违法后果,强化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科学用药指导,发放重点品种治理的技术性指导意见宣传材料,引导安全生产。畅通咨询服务渠道,指导生产者购买使用国家批准的正规农药兽药,防范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和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大力推进“并行制度”。督促生产主体严格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持续开展“一平台五系统”数据比对,推动新增的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系统监管,营造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践诺增信良好氛围。要加大线上巡查力度,对生产记录未及时上传、产品准出未及时赋码等行为,要做好提醒,并跟进处置到位。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相衔接,推进生产端赋码出证、市场端验码查证,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动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强化“两节”期间值班值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发情况,要迅速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发酵扩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对负面舆情第一时间跟进处置。请各县(市、区)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局质监科。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212/t20221229_18671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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