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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第五届二次会议第2020049号提案的答复(复政协提案函〔2022〕4号)

发布时间:2022-11-01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220049号提案的答复

   

  邓绍槟委员:

  你在河池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期间提交的第20220049号提案《关于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富裕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专题研究,并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建议很好,客观准确地提出了当前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富裕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市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文件,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大力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能力,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有7027家、家庭农场1611家;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82家(国家级2家、自治区级21家,市级59家);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225家(国家级11家、自治区级96家、市级118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15家(自治区级57家、市级58)。全市现有耕地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行政村均有1个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发展产业能力不断增强。全市810个脱贫村均有1家以上有效运转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农户)”等模式,带动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多种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脱贫户增收。截至目前,全市培育联农带农发展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350家,带动脱贫户9.0863万户。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覆盖农业种植、养殖等大多数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领域。

  但是,正如您提案中所指出的,当前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存在联农带农效果不明显、联农带农政策扶持不到位、缺乏专业运营管理人才等问题。

  对于今后如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你提出了“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创新联农带农服务模式”“积极研究出台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激励机制”“积极引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联农带农”等很好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抓好落实。并持续做好如下重点工作:

  一、加大支持力度,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原动力。一是政策支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财税、用地、金融、电力、奖励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二是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涉农资金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和带动能力。三是项目支持。对带动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规模大、增收效果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上级项目申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承担市、县乡村振兴的发展建设项目。

  二、加强指导服务,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引领力。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乡土人才等返乡入乡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强化技能培训。加强对农民合作社骨干、家庭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的示范培训力度,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业人才队伍。三是强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国家、自治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创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发展,发挥成员积极性,抱团发展,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强化动态监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三、创新金融服务,激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规发展主动力。一是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需求特点的产品,适当放宽担保范围,简化审批流程,合理增加中长期信贷供给,鼓励“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小额信贷模式,促进涉农信贷的有效投放。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利用授信级别,统筹现有资源,通过小额信贷、农担贷、“桂惠贷” 争取更多信用贷款,推动产业发展。二是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全面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对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对正常生产经营、信用等级高的可以实行贷款优先等措施,灵活推进涉农信贷投放工作。三是加大农业保险力度。不断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更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开发特色产业险种,将农机大棚、农房仓库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纳入保障范围,创新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农产品质量险,提高农业风险保障水平。不断加强宣传,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保意识,有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发展特色产业,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带动力。一是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十大百万”产业发展和产业带动作用,支持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高标准农田等建设。打造一批以农业生产为基础,集科普、生产、销售、加工、观赏、娱乐、休闲、度假等于一体的各类农业园区平台,推动种养业、加工业与服务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二是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聚集区,创建一批县域农产品加工园和乡村特色产业加工生产车间,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和储藏能力,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三是推进联农带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脱贫户、小农户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就业务工、生产托管、资产收益等多种形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脱贫户、小农户稳定分享产业链和价值链收益。

  五、抓营销树品牌,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品牌影响力。一是抓品牌建设。支持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农业生产经营,积极开展农产品 “三品一标”的认证与开发,打造河池“绿色牌”“巴马长寿牌”“富硒牌”,重点建设“河池寿乡牛”“河池寿乡羊”“河池寿乡猪”“河池核桃”“河池山茶油”“河池桑蚕茧”等公用品牌,推进特色品牌纳入“广西好嘢”品牌目录和“圳品”认证,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二是抓产销对接。大力发展电商和消费帮扶,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动电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共享联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建或联合企业投资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发展产供销一体化,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社会化服务,助推小农户和大市场有机衔接。利用东西部协作平台资源,依托深圳河池对口帮扶机制,开展跨区域农产品销售合作,促进农产品消费。

  感谢您对我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富裕做出新的贡献。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echi.gov.cn/zfxxgk/fdzdgknr/tzgg/t132595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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