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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决算】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15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梧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职责

  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员会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编办〔2019〕134号),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副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市农业农村局管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法、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市本级(含城区)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行使兽医兽药、畜禽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渔政渔港监督、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四)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各县(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自治区渔政执法机构组织的涉外渔业处置工作。

  (六)负责组织农业投入品投诉举报件的办理。

  (七)负责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八)负责农业机械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处理道路外发生的农机事故;负责受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以及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

  (九)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将原各城区政府承担的兽医兽药、畜禽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化肥、农药、植物检疫、渔政渔港监督、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执法职责、市种子站承担的农业种子行政执法、市植物保护站承担的农业植物检疫方面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划归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以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梧编〔2019〕53号),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的基础上,组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市种子管理站划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撤销市种子管理站。

  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共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监督科、农业执法大队、畜禽屠宰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队、渔政大队、农机执法大队、龙圩大队。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71名,其中:参公事业编制55名,全额事业编制16名。其中,在职在编人员57人,包括:参公事业在职在编人员45人、全额事业在职在编12人。其他聘用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挂报告尾部)

  

  第三部分: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1634.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9.8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2.14万元,下降1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5.6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1.99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预算项目,相关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4.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上级直接拨入的项目经费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474.3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60.3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受客观原因影响,上年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慢,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增加。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634.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83.7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08.76万元,增长28.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7.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6.06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等,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从而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43.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97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等,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而增加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1187.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等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73.39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当年追加项目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65.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34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等,故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250.4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20.6万元,下降46.8 %,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推进,及时使用结转资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3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5.31万元,增长26.7%。其中:基本支出885.37万元,项目支出468.94万元。

  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9.57万元,支出决算为135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6.72万元,支出决算为8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整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 主要原因是调整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56万元,支出决算为4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5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调整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1.行政单位医疗42.8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2.事业单位医疗0.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年初预算数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4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56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5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31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及自治区追加经费,没有列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30.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及年中追加经费,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2.事业运行609.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初预算数增加10.32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当年追加经费支出。

  3.农产品质量安全50.64万元,主要用于种植类、畜牧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4万元。主要是此项经费为自治区上年结转及当年追加经费,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4.执法监管160.4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执法监管方面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9万元。主要是部分自治区上年结转及当年追加经费,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35万元,主要用于优质种业提升工程方面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万元, 主要是此项经费为自治区上年结转经费,不列入年初预算。

  6.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189.52万元,主要用于渔业执法装备建设方面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52万元, 主要是此项经费为自治区当年追加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

  7.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20.06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用房搬迁费、救助中华白海豚及标本制作有关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06万元, 主要是此项经费为当年追加经费,不列入年初预算。

  (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5.04万元,支出决算为6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比预算无增减变化。

          住房公积金65.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增加变化。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5.37万元,比上年增加151.67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档、上年度绩效奖励补差等。

  其中:人员经费78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100.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8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5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档、上年度绩效奖励补差等原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经费。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8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12.86万元,比预算增减无变化,比去年减少15.83万元,下降55.2%,减少原因主要是去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而今年无此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减少17.97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去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而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增加3.86万元,增55.4%,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去年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而今年接待任务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执勤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86万元,平均每辆2.2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9次,人次54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指导工作及其他城市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6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务交通补贴等经费,比2020年增加11.5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务交通补贴等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其他运转类项目3个, 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4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我单位2021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单位决算中反映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编外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100分;“专项公用经费-执法服装购置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专项公用经费-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经费(含禁渔期监管、执法办案经费等)”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编外人员经费

  项目编码

  450400213014214220002

  项目实施单位

  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管部门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

  金额(万元)

  合计

  4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 中央


        自治区


          政府性基金

  ——


          其他资金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用于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发放

  项目起始时间

  2021年1月1日

  项目终止时间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按月发放

  年度绩效目标

  保障机构运转,保障聘用人员养老工伤生育医保、工资正常发放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的原因

  指标得分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产出数量

  项目数量

  1项

  1项


  20

  产出质量

  经费支出合规性

  合规

  按制度支出,合规


  10

  产出时效

  经费支出及时性

  及时

  按月支出


  10

  产出成本

  资金使用率

  ≧95%

  99%


  10

  效果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

  ——





  社会效益

  机构运营稳定性

  稳定

  稳定


  30

  生态效益

  ——





  可持续影响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满意度

  ≧80%

  100%


  10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专项公用经费-执法服装购置费

  项目编码

  450400213017214220004

  项目实施单位

  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管部门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

  金额(万元)

  合计

  21.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 中央


        自治区


          政府性基金

  ——


          其他资金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工作要求,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配发新的执法服装和标志。

  项目起始时间

  2021年1月1日

  项目终止时间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按照自治区实施要求

  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

  首次配发工作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的原因

  指标得分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产出数量

  项目数量

  1项

  1项


  20

  产出质量

  经费支出合规性

  合规

  按制度支出,合规


  10

  产出时效

  经费支出及时性

  及时

  按要求及时支出


  10

  产出成本

  资金使用率

  ≧95%

  95%


  10

  效果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

  ——





  社会效益

  机构运营稳定性

  稳定

  稳定


  30

  生态效益

  ——





  可持续影响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满意度

  ≧80%

  100%


  10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专项公用经费-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经费(含禁渔期监管、执法办案经费等)

  项目编码

  450400213016214220004

  项目实施单位

  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管部门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

  金额(万元)

  合计

  78.42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 中央


        自治区


          政府性基金

  ——


          其他资金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经费(含禁渔期监管、执法办案经费等)

  项目起始时间

  2021年1月1日

  项目终止时间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按进度支出

  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的原因

  指标得分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产出数量

  项目数量

  1项

  1项


  20

  产出质量

  经费支出合规性

  合规

  按制度支出,合规


  10

  产出时效

  经费支出及时性

  及时

  按要求及时支出


  10

  产出成本

  资金使用率

  ≧95%

  97%


  10

  效果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

  ——





  社会效益

  机构运营稳定性

  稳定

  稳定


  30

  生态效益

  ——





  可持续影响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满意度

  ≧80%

  100%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原文链接:http://nyncj.wuzhou.gov.cn/gggs/t130481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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