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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行政 处罚裁量基准(动物防疫部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行政

  处罚裁量基准(动物防疫部分)》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委属执法机构: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按照《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司发〔2021〕20号)和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制定了《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物防疫部分)》,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22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物防疫部分).doc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ZCFG152022/202204/t20220415_5858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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