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07号)精神,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计〔2022〕50号)要求,我局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近期委托专家开展了申报2023年广东省农产品冷链物流跨县集群产业园(汕头市)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县)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申报2023年广东省农产品冷链物流跨县集群产业园(汕头市)拟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8月5日至8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相关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相关证明等。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申报2023年广东省农产品冷链物流跨县集群产业园(汕头市)实施主体名单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5日
(联系人:李同志;联系电话:88135830;邮箱:stsfzghk@126.com)
附件
申报2023年广东省农产品冷链物流跨县集群产业园(汕头市)实施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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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nyj/zwgk/tzgg/content/post_2102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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