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
自6月下旬我市入汛以来,全市出现较明显降雨,大部分地区累计雨量创历史新高,为做好汛期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农业绿色高质发展,现通知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标整治隐患问题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专班,针对前期多轮排查摸底列出的养殖问题清单,结合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标对表,督促加快问题整改巩固,指导粪肥及早还田消纳,确保汛期畜禽养殖粪污不外溢、不漫流,有效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二、及早检修,全面疏通排水通道
各县区要全方位指导养殖场户及早采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指导和服务汛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一要疏通养殖场外围排水通道,确保暴雨期间不发生外部雨水倒灌。二要防止雨水蓄积流入粪污收处场地,严防粪污随雨水流入江河沟塘等公共水域。三要疏通养殖场内排水通道,及时排清圈舍内外积水。四要全面清除大水退去后留下的污泥、粪尿及杂物等,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三、全力收处,贯通粪肥还田堵点
各县区要因地制宜推行种养结合,大力推广稻渔共作、“畜+沼+粮/果/菜”等种养生态模式,引导养殖场户主动对接周边种植主体,建立稳定的粪肥供应关系,有力贯通粪肥还田堵点,实现粪污就地就近消纳,粪肥全量循环还田利用。
四、制订方案,快速处置突发事件
各县区要及早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组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实行应急值班。要指导养殖粪污源头收处,拓展粪污资源化利用途径;要做好养殖粪污因降雨外溢应急处置,确保养殖畜禽安全度汛,严防粪污外排污染周边环境。
五、消毒灭源,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各县区要对经受过大水的养殖场及周边环境、生产工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清洗、消毒。清扫后的粪便、污物采取堆积发酵等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加强圈舍通风换气,科学选用消毒药剂,全面实施场内外环境清洗消毒,不留死角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六、广泛宣传,配合查处非法行为
各县区要加强《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养殖场户守法经营和生态环保意识。完善网格化监管,对养殖粪污直接外排等非法行为,一经发现,第一时间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查处,确保汛期水环境持续向好。
请各县区落实专人负责,坚持边指导边整改,边巩固边防汛的原则,全力做好汛期全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严防养殖废弃物外溢等造成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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