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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两单位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窗口)

发布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培育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先进典型,2022年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经过市级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部级核查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2022年6月2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农法发〔2022〕4号),临沂市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平邑县农业农村局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2017年,兰山区整合区农业局、林业局、粮食局、畜牧兽医局、农业机械局、水务局的执法职责和相关机构,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政稽查大队、粮食监督检查大队人员编制整建制划转,成立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抓好队伍建设。一是立足岗位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政治练兵、专业练兵、实战练兵,在全区营造“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重大违法案件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等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建立资源整合与部门检打联动机制,探索了一条“政府主导,整体推进,创新机制,规范建设”的农业综合执法之路。三是持续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生猪屠宰监管、渔政执法等农业综合执法专项治理行动,有力震慑了各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来,立结行政处罚案件107起,罚没款120余万元。2022年4月,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获评“2022年工人先锋号集体”荣誉称号。

  2015年,平邑县整合县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等单位的行政处罚职能,组建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平邑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平邑县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了《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及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制度》《农业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等四项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违法案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建立了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农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了执法联动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创建“绿剑护农,执法为民”党建品牌。平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近三年来,共立案查处134起,罚没款72万元。2021年,平邑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党支部被评为县级“五星级党支部”。

  2020年以来,我市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临沂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沂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先后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平邑县农业农村局先后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在全省数量最多。


原文链接:http://nyj.linyi.gov.cn/info/1045/322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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