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2021年1月1日,长达10年的“禁渔令”开始实施。限养禁捕使我市渔业产量急剧下降,倒逼我市渔业转型发展。全市水产系统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水”,优化品种结构,大力发展“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等陆基设施渔业,为我市水产品稳产保供做出了贡献,推动了全市渔业高质量发展。
我市现有各类设施渔业养殖基地90余家(其中规模化基地53家),其中已建成投产规模达到27.8万m³,在建规模17.5万m³,拟建规模达到76.9万m³。
1.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谋划一批设施渔业重点项目,确保设计合理、建成有效、尾水达标。今年以来,十堰格瑞竹溪县桃源乡瓦沧村水产养殖基地、房县鲑谷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九道乡瓦房坪水产养殖基地、丹江口市均县镇奔富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丹江口市金陂渔场、郧阳区汉江鲟鱼谷等设施项目相继落地开工。
2.因地制宜,多元发展。一是池塘“零排放”圈养模式。在张湾区西沟乡等地利用现有池塘开展试点试验。二是流水养殖基地提档升级。郧西县、郧阳区、茅箭区、房县等对原有的冷水鱼、大鲵养殖基地进行标准化改造,打造生态流道池养殖基地,规模超过20000m³ 。三是大力发展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郧阳区、房县、竹溪县、武当山特区等纷纷掀起建设高潮,目前全市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规模超过218000m³。
3.尾水治理扎实有效。一是加强督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把养殖尾水设施设计、建设到位,并切实发挥实效。二是开展技术培训。我局编印了《养殖尾水治理法律法规及模式简介》,并多次举办专题培训班指导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三是督促各地将设施渔业纳入养殖尾水治理专项建设规划,切实做好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目前全市设施渔业养殖基地共安装尾水治理设备211套,建设尾水治理配套池塘面积564亩。
未来,我市将进一步跟踪服务以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为主的设施渔业,分类指导,打造样板,总结经验,因地制宜全面推广,发挥渔业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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