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农牧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农牧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市委巡察作为全局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市农牧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推进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标本兼治,全面统筹推进,建立长效机制,抓深抓实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整改见实见效。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同志参加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牵头负责,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同时逐项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细化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巡视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局党组班子同志带头抓落实,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各相关科室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一体化推进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检视剖析,带头整改。3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拿出整改举措,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进一步接受了思想洗礼、经历了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认清了差距和不足,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为确保整改任务量化、具体化,局党组经认真研究,把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细化分解成44项具体问题,且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整改时限等,建立了问题、责任、整改“三清单”,形成了统筹推进的工作台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部署调度,倒逼相关方增强主动整改的内在动力。
四是加强督导调度,务求实效。先后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巡察整改调度会议等,听取有关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整改有关具体问题,完善工作措施,推动整改走深走实。同时局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专门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确保巡察任务按期完成。
五是突出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要求各相关科站中心在整改过程中要着重在建章立制、举一反三上下功夫,立足治标,着眼治本,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一批打基础谋长远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有效抓手。
二、聚焦聚力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一体整改,聚焦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中发力,带头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见底到位。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有差距
1.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1)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市级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农牧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专班。二是市农牧局多次召开会议,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1月19日至21日先后组织“前山”“后山”召开现场会推进落实;1月30日召开推进化德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专题座谈会;3月14日召开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会。4月20日,召开全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议。三是采取日调度月通报形式,以市委农牧办向各旗县党委政府、农牧部门发送通报,同时,不定期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督导》专刊,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四是开展驻点督导,3月28日起,成立11个督导工作组蹲点对各旗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指导。五是严厉约谈问责,4月29日与市纪委一同约谈提醒化德和凉城,同时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组成联合督导组进行检查。截至目前,2019年建设任务32万亩已全部验收并上图入库,全市资金支付率90%;2020年建设任务35.58万亩,已全部完工,全市资金支付率71.4%;2021年建设任务50万亩已开工,据调度统计,除化德外管道工程完成任务100%,井房工程完成任务90.6%,首部枢纽完成任务76.1%,土地平整完成任务100%,土壤改良完成任务100%,田间道路完成任务88.7%,防护林完成任务88.5%,输电线路完成任务100%;全市资金支付率28.5%。 下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做好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以及档案管理工作。
(2)关于推进种业振兴行动缓慢的问题。一是起草了《乌兰察布市种业振兴行动方案(2022-2030年)》;二是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中加、希森、华颂、民丰建成遗传育种实验室和育种基地;三是培育新品种,取得登记品种受理号的马铃薯品种、燕麦品种分别达到35个、2个;已向农业农村部上报登记专用品种13个、旱作品种4个。四是选定四子王旗和察右后旗各建设100亩的马铃薯、在察右前旗建设100亩玉米、在丰镇市建设100亩燕麦的“看禾选种平台”,加大良种推广力度。
(3)关于培育壮大农牧龙头企业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2022年申报国家优势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主体优先选择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目前已争取2022年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商都县马铃薯加工龙头企业,同时推动察右后旗当郎忽洞成功申报马铃薯产业强镇项目,将聚焦培育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二是建立137家乌兰察布市农牧业重点企业名录,向其精准宣传龙头企业申报政策,同时开展乡村产业企业分类信息和经营情况监测调查,为推进申报和监测自治区级和市级龙头企业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大力征集利益联结机制的成功典型,并进行宣传推广,现已梳理总结凯达、阴山优麦、绿康源、赛诺、众鑫联合体等一批联农带农典型经验做法。四是开展第三批市级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工作,经过六部门共同评审,最终认定市级联合体10家,全市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25家。
(4)关于推动品牌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起草了《乌兰察布市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乌兰察布马铃薯”“乌兰察布燕麦”已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商标转让,商标下达后授权企业使用,提升溢价能力。二是推进全市品牌宣传,在惠民园批发市场、亿佳美等连锁超市、奥威商场、都乐玛超市、博源等酒店、重点街边等设置宣传展板或道旗或播放宣传片,提升品牌知名度,三是品牌宣传片在新闻综合频道晚间20:00,经济生活频道晚间21:00,生活频道21:30播出。四是在乌兰察布日报、早安乌兰察布、乌兰察布新闻网、融媒体等开展品牌片宣传。五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原味乌兰察布”“乌兰察布味道”品牌宣传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成面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宣传。
(5)关于农牧业技术推广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以市农技中心负责人为组长,以原市园艺所所长为副组长的5人整改领导小组。二是于2月11日前往后旗同承租方进行协商,向其送达《关于协商终止土地租赁的函》,经协商承租方要求赔偿损失,鉴于损失无法进行评估且承租方要价不合理,无法达成和解协议,同时考虑到合同约定出租时间已执行过半,遂决定出租地继续执行合同,到期收回。三是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利用自有试验田(原园艺所土地)开展试验推广工作。
(6)关于督促落实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有短板的问题。针对化德县、卓资县单独下文多次督促完成培训任务,目前培训任务已全部完成。
2.落实环境整治工作有短板。
(1)关于对地膜回收上缺少有力抓手的问题。一是2022年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乌兰察布市农用地膜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农用地膜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市区统筹推进地膜治理工作。二是市农牧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地膜回收和使用调查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建立好地膜使用台账。三是大力开展地膜污染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农膜污染防治春季百日宣传活动”的函》,实施了地膜污染宣传周活动;四是结合“全市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市农牧局抽组254人对各县市区地膜回收处理情况进行督导核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五是推进实施国标地膜,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在全范围内大力推广0.012mm加厚地膜,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农牧厅支持,全力实施130万亩超厚地膜推广应用项目。截止4月28日,全市建设的废旧地膜回收正常使用的站点达到104个,累计回收废旧地膜0.99万吨,回收率85%。
(2)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和规模化程度低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旗县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填报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市县两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利用科普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以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悬挂条幅、微信群转发等形式宣传引导广大种植户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三是农作物秸秆通过社会化组织进行饲料化和肥料化,基本实现综合利用要求。
(3)关于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缓慢的问题。一是已列入旗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工作考核内容;二是市农牧局专门成立两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组,分别由畜牧科和家畜改良站牵头,负责督促指导相关旗县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三是以市委农牧办下发通报,对进度慢的旗县进行了通报,要求6月底全部完工。目前,区域处理中心完工率53.8%,以户带户和以场带户集中收集点完工率32.2%,卓资县单体项目14个,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处于设备购置阶段;察右后旗单体项目26个,已完工4个养殖场,开工率50%;兴和县单体项目29个,已完工并验收23个养殖场,并基本实现设施设备配套;化德县单体项目33个,项目涉及32家养殖场已全部完工待验收,1处区域处理中心处于在建状态;集宁区单体项目43个,已完工2个大中型养殖场、1处区域处理中心、32个户带户和以场带户集中收集点。
3.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创新性不强,领导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到任2名较为年轻的副处级干部分别任市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执法支队支队长,局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于2022年2月25日 市农牧局党组研究并细化了局领导班子分工,给年轻领导干部压担子,强化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三是从2022年1月以来,组织班子成员参加局党组中心组学习3次,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和工作能力。四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及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五是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于3月8日召开市农牧局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党组成员深入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2)关于对资金、项目及人事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2022年度未聘请第三方公司记账,局党组未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要求二级单位从本单位已聘的经济类职称或其他专业人员中选拔会计人员。调整了分管人事的党组成员,加大人事管理监督力度,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文件精神,按时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4.关于推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缓慢的问题。
只明确12个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未配。已对符合条件的各二级单位科级干部进行了详细摸排,基本情况整理成册,局党组正在酝酿考察。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对局属单位督促检查不够严格。一是结合一季度基层党建工作督察,对局属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并进行了通报。二是3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和全国组织工作精神。三是已制定印发市农牧局《2022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关于调整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今后将严格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指导。
(2)对局宣传阵地内容管控不力。一是已经对图书室、农牧信息网、现代农牧公众号、各单位微信工作群中不符合要求的宣传内容进行了清理,并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发布和审核流程。二是修订完善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和《乌兰察布市农牧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通过完善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对宣传阵地的管控。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
6.风险忧患意识不强。
(1)关于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全市已建成1家专业无害化处理公司,经过改造年处理能力从5000吨提升到10000吨,完全满足乌兰察布各旗县市区病死畜无害化处理需求。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农牧局于3月18日召开2022年全市兽医工作会议,对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要求各旗县市区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三是加大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1月26日市农牧局以视频的方式举办全市动物疫病防控专题培训会,对各旗县市区兽医行业人员进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培训。
7.维护农牧民权益欠缺。
(1)关于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追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卓资县农科局对吉亨兽药门市部非法经营兽药给予了行政处罚。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责任制度》。三是严格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2)关于服务热线僵尸化的问题。在局网站悬挂了农畜产品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并公布了各科站中心服务投诉电话。
8.推动落实党的惠农政策不到位。
(1)关于对农牧项目资金监管缺乏实招硬招的问题。一是以市农办通报了各旗县市区项目资金挪用、拨付不到位情况;二是已联合市财政转发了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加大对资金的监控和跟踪。
9.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将产生的利息8.50677万元退回市农牧局,市农牧局以正式文件通知市财政局退回利息8.50677万元。
(2)关于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保金的问题。由于2020年已安排财务预算,考虑到已接近质保期时间,且未发现质量问题,为避免产生结转资金,遂提前结清。今后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明支付结算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未按规定使用非财政资金的问题。一是经认真核实,自治区下发的《关于拨付2017年全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副反应补贴经费的通知》(内疫控发〔2018〕7号)分配乌兰察布市本级54万元,其中疫苗副反应补贴经费15万元,培训费39万元;2020年使用的是上述培训费39万元中结转的26.39万元,其使用符合规定;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支出业务管理制度》《乌兰察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办法》2项制度,严格按照专项经费使用规定合理使用,以达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专项经费用途和作用。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关于局党组推进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2022年1月7日召开全局党支部建设推进会,局党组听取了局属各党支部围绕市委五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谋划2022年支部建设工作情况,为2022年抓党建促业务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压实了责任。二是2022年3月18日-24日局党组全体成员以指导分管领域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对局属各单位一季度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指导,有力推进党建业务共融互促。三是根据局党组成员分工调整,及时对局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贯彻落实。
(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1年12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对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分析研判。二是12月27日召开市农牧局第十八次党组(扩大)暨党建、党风廉政、“以案促改”、年度任务完成会议,听取局属各科室、二级单位述职述廉汇报。三是3月18日-24日局党组成员分别对分管领域党支部进行了督查指导。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市农牧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并强化督促指导力度。
(3)关于未对新任职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的问题。严格执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2022年3月18日,局党组组织相关人员与2021年提拔任职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做出书面廉政承诺。
(4)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入的问题。认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重点围绕2017年-2019年发生的3起涉农案件,持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同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局各级党组织累计开展理想信念学习教育60余次,专题研讨13次,专题党课18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1次,廉政谈话110余人次;自查发现政治理论学习、廉政警示教育、内控管理、项目管理、业务工作5个方面12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建立完善警示教育、内部管控、项目管理等方面制度75项。
11.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1)关于局机关党委对所属党支部跟踪督查少的问题。一是于3月18日-24日对局属各党支部一季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并进行了通报。二是制定《市农牧局关于加强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督查通报着力提升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
(2)关于局机关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一是结合一季度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对局属各党支部设置及支委会班子配置进行了全面自查。二是按照局机关各科室分管情况,原机关党支部重新划分为3个党支部。
(3)关于对新发展党员未按时间要求开展政治审查的问题。一是相关支部已对未按时间开展政审的3名预备党员进行了补充政审。二是组织局属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工作指导手册》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的《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局属各支部在发展对象确定后3个月内,组成专门的政治审查工作小组严肃认真地做好政审工作,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关于局党组成员示范带动作用不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较差的问题。一是制定《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关于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实施办法(试行)》,并按制度抓好具体落实。二是3月17日-18日局党组全体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局机关支部以党小组形式召开的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支部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2)关于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浮于表面的问题。一是制定《市农牧局关于加强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督查通报着力提升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局机关党委按照《实施办法》要求,抽调局属各支部部分支委组成了5个党支部组织生活旁听(参与)工作小组,自5月起对局属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类组织生活至少开展1次旁听(参与)督导,并按月对旁听(参与)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同时自5月起,局机关党委和局属各党支部全面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审核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努力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3)关于党员干部研讨材料从网络照搬“交差”的问题。一是制定《市农牧局关于加强党支部理论学习组织管理的实施办法》,加强支部理论学习组织管理,严格对研讨材料、心得体会等内容的审核把关,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纪律。二是结合全局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集中治理工作,组织开展1次党员集中培训、1次党员集体谈话、1次严肃组织生活杜绝敷衍应付网络抄袭党员承诺践诺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思想上、制度上、行动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3.党组对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
(1)关于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部分干部职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的问题。结合各项业务工作,充分调动专技人员发挥自身作用。推动高级职称人员多次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内容为马铃薯浅埋滴灌试验示范和油菜品种试验、马铃薯优质高效增粮示范行动项目的实施以及马铃薯栽培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
(2)关于对疫苗流入兽药门市部,长期不处理的问题。一是做深刻检讨,召开职工大会,领导班子对监管弱的问题,做深刻反思并立即整改,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范;通报违规事项,责令违规人员作深刻检查。二是对违规流入兽药门市部的疫苗,由违规人员照价赔偿(价值6900元),上缴国库。三是调离生药库房管理员岗位,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四是制定《动物疫苗管理制度》,集中采购,统一调拨,严格监管,定期核查。严格出入库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计划、入库、出库、报废、质量管理、过期疫苗无害化处理等记录。
(3)关于对年轻专业技术人才关心关爱不够的问题。一是推荐市、县两级11名年轻专技人员积极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网上冬训行动”,主要学习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统筹协调推进兴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内容。二是推荐3名年轻专技人员申报自治区“321”二层次人选,其中1人入选。推荐3名年轻专技人员申报乌兰察布市“321”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 3名人员入选。推荐1名年轻专技人员申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项目。三是推荐年轻专技人才司鲁俊作为“三下乡”活动服务标兵,被自治区广泛宣传,为全局年轻人才树立了良好榜样,增强了年轻专技人才的荣誉感和干事创业热情。
14.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
(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农牧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监督检查、提醒不够的问题。一是4月8日,对局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3名分管领导开展了分管范围党风廉政教育,与部分科站长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4月23日,局党组会上纪检组长就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进行了强调提醒,要求班子成员必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领域思想教育建设和责任管理;针对信访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要全面压实责任,带头执行要求,并强化监督管理;要尽快配齐二级单位班子,着重稳定人员思想,切实重视班子建设。三是对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跟踪调度:①调度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工作,3月中旬市农牧局下发各旗县农牧科技局《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户厕问题整改的通知》;②调度高标准农田工作情况:市农牧局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会,通报存在问题,推动各期限及时整改,落实市委政府工作要求;③调度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以及2022年乌兰察布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情况,下一步对9.35万亩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导;四是计划5月份抽查二级单位项目、资金运行情况。
(2)关于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少的问题。深入基础了解实际情况,4月14日,对商都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市农牧局下发《整改通知》一份;推动市农牧局以案促改,建立完善《乌兰察布市农牧业项目管理办法》《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关于加强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督查通报着力提升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实施办法》《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关于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实施办法(试行)》《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关于持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5项;一季度市农牧局党建工作督查通报1次,各支部开展理想信念警示教育13次。
15.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关于 “使用科技三项经费100万元垫付综合楼工程款” 未整改的问题。已向市政府请示,申请资金列支综合楼工程款。
三、坚持持续发力,推动一抓到底,长效常态落实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摆在首位,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紧扣“时间节点”,坚持不懈推进整改,确保每项问题都整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推进长效机制建立。坚持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将巡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形成制度的持续激励和约束长效机制,推动形成良好的作风建设氛围。
(四)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持续开展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丰富完善推进“三农三牧”工作的路径举措,下大力气破解长期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棘手矛盾问题,坚决扛起“三农三牧”高质量发展责任,以新发展新成果彰显巡察整改落实的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4—8189330;邮政信箱: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27号,012000;电子邮箱:wlcbnm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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