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村庄清洁行动”要求,大力实施“美丽扬州”建设,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部分地区,特别是主城区周边村庄由于受各方条件所限,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与广大农民群众对生态美丽宜居乡村的要求有不小的差距,与“好地方”扬州的形象极不相符。
为彻底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灯下黑”的现状,市委书记张宝娟多次对主城区周边人居环境作出指示,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主城区周边村庄清洁百日行动方案》,余珽副市长在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主持召开了主城区周边村庄清洁百日行动现场推进会,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下旬,用100天左右时间,在环绕主城区的城乡结合部的16个乡镇(街道)开展村庄清洁百日行动,打好夏季战役,助力农村疫情防控。
百日行动按照“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整治”的要求,重点实施“五项清理”,即: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河塘沟渠、清理农业废弃物、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清理乡村公共空间,对清理出的场地规划建设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等节点景观,补短板,攻难点,齐动员,聚合力,迅速提升农村环境容貌。百日行动的工作标准是力争实现“五个美丽”,即:路边整洁美、庭院干净美、村容村貌美、河湖水域美、乡风人文美,彻底改变“灯下黑”现象,进一步彰显“好地方”扬州城乡融合的靓丽形象,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百日行动在落实责任上,要求相关区、乡 (镇)、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级负责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的具体组织推动工作,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指导推动和重点难点问题破解。在指导协调上,市人居办负责实施“百日攻坚”行动的日常统筹协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农村垃圾治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和黑臭水体整治;市水利局负责河塘沟渠水面整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杂物清理、畜禽养殖粪污整治和小菜园、小果园、小游园建设;市林业局负责村庄绿化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残垣断壁整治;市妇联负责美丽庭院建设。在督导上,严格落实双周通报制、观摩拉练制、整改清单制、明察暗访制等督导推进制度。对集中攻坚行动不重视、不落实、不出成效的,加大通报批评、约谈督办、追责问责力度,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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