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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作者:佚名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科站: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目标和关于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检合一”和“检打联动”工作,同时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现将《2022年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和《2022年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2022年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抽查工作方案

  一、监督抽查时间

  全年共进行4次监督抽查。监督抽查时间安排:第一次为1—3月,第二次为4—6月,第三次为7—9月,第四次为10—12月。

  二、监督抽查范围

  1.监督抽查地区。11个县(市、区)。

  2.监督抽查地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茶叶初制加工场所和屠宰厂(场)。

  3.监督抽查对象。将已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监管的生产主体(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专业村散户)作为主要对象,采取“双随机”抽检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三、监督抽查品种和数量

  监督抽查品种包括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禽肉、禽蛋、猪肉、猪肝、牛肉、牛肝、羊肉、羊肝、生猪尿样、生鲜乳、蜂蜜等,本年度监督抽查样品量共计500个,其中种植业产品273个、畜禽产品227个,详见附件1。因各地农产品收获和上市季节不同,每次抽样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全年抽样总量不变。

  四、监督抽查主要程序与方法

  详见附件2。

  五、监督抽查结果统计

  监督抽查结果由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负责统计。

  六、职责分工

  (一)局相关科站

  1.质监科。负责牵头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市直有关部门、县农业农村部门、局相关业务科站通报监督抽查结果;将有关监督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2.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督办不合格样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督促指导下级执法机构强化执法办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案件总结分析,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并遴选一批典型案例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3.局各相关科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问题产品会商分析、研讨对策,督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管控,指导生产主体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市局统一组织抽样指导小组,分赴各县(市、区)指导抽样工作,指导小组人员由局相关科站单位组成。第一季度由质监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经作站负责带队。第二季度由质监科、茶叶站、畜牧站负责带队。第三季度由质监科、食用菌站、植保站负责带队。第四季度由质监科、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带队。

  (二)第三方检测任务

  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为我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抽样技术培训和抽样用具提供;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协助抽样工作;负责样品寄(送)工作;负责抽检样品购买等相关费用;负责对送检样品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与汇总;对检测样品出具检测报告和检测统计结果。

  (三)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1.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监督抽查抽(制)样工作。每个抽样组安排2名具有执法资质的抽样人员,负责具体的抽样操作工作,确保抽样全程符合法定程序,并在抽样单上签字;对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约谈有问题的生产主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合格产品实施“检打联动”,在收到检测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查清、纠正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同时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全年监测任务并保证各地开展监督抽查的样本量达到当地监测样品总量的50%以上。

  (三)复检机构

  复检机构在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3家食品复检机构中随机抽取产生。

  七、有关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监测实效。省厅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现率、农产品执法办案件数纳入对各级政府食品安全考核评议、质量工作考核,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以查找问题、治理问题、补齐短板为导向,强化过程监管,结合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和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掌握行动中7类重点产品的生产主体详细情况,提高重点品种监督抽检比例,对问题多、隐患大的重点品种,实施“一品一策”专项抽检。要强化风险较大的蔬菜(豇豆、芹菜、韭菜、菜豆、芫荽、山药、大葱、姜、辣椒、叶用莴苣、胡萝卜、普通白菜、菠菜、百合、秋葵、红薯叶、叶用芥菜、榨菜头、鱼腥草、红薯等)、水果(葡萄(阳光玫瑰)、香蕉、荔枝、芒果、火龙果、甜瓜、猕猴桃)、茶叶(黑茶、白茶和红茶)、畜禽产品(猪肝、牛肝、羊肝、鸡肉、鸭肉、乌骨鸡肉、鸽子肉、鸡蛋、鸭蛋、鸽子蛋、鹤鹑蛋)等品种的监测和监督。提高监测实效,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增加检测参数,提升监测质量

  根据省厅工作要求,在2021年检测参数的基础上,蔬菜禁用农药增加地虫硫磷、久效磷和特丁硫磷,常规农药增加丙环唑、咯菌腈、腈菌唑、抗蚜威、氯唑磷、咪唑菌酮、嘧菌环胺、氰霜唑、噻螨酮、茚虫威、唑螨酯、虱螨脲、戊唑醇、烯肟菌酯、烯效唑等,共计18项。水果增加三唑醇、丙环唑、虱螨脲、戊唑醇、烯肟菌酯、烯效唑等6项。茶叶增加克百威、丁硫克百威、呋虫胺、乙螨唑、水胺硫磷等5项。畜禽产品增加磺胺二甲密啶、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替米考星、甲硝唑及代谢物、地美硝唑及代谢物等8项。

  (三)加强协同协作,实施检打联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推进食用农产品联合执法,依法处置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注重信息交流共享和执法协作联动,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在监督抽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和市农产品检测中心联系。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邱林华,电话:18005085559;洪钦辰,电话:13666951579

  电子邮箱:smsnjk@163.com,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红岩新村37幢405室。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洪曾纯,电话:15859881893;

  电子邮箱:smnyjc@126.com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30幢农检大楼301室。

  

  附件:1.2022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

   2.2022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与方法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204/t20220414_17768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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