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次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为确保监测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地点
1.监测地区为11个县(市、区)。
二、监测对象
1.监测地点为种植、养殖基地和茶叶初制加工场所和屠宰厂(场)。
2.监测对象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专业村散户。
三、时间安排
由抽样指导组根据各地的农事季节情况合理安排随机抽检,具体时间由指导组联络员确定后通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四、抽样分组
一组:建宁、泰宁、将乐、沙县
二组:宁化、清流、明溪、三元
三组:大田、永安、尤溪
五、有关工作要求
1、本次监督抽查分别由质监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经作站带队,结合监督抽样同步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专项调研。市局质监科在福建省农业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随机抽取监测对象,封存信封,抽样指导组到达相关县(市、区)后再开封。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福建省农业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随机选派不少于2名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作为抽样人员。
2.2021年省级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和生产单位列入本次监督抽检必抽对象(详见附件2)。继续按照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的要求,对所有受检蔬菜生产主体中,凡有生产豇豆、韭菜和芹菜的必抽检;对所有受检食用菌生产主体中,凡有生产竹荪的必抽检;对所有受检禽类养殖主体中,凡有养殖乌鸡的必抽检。
3.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抽样。抽样人员要严格按照《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检合一”和“检打联动”主要程序与方法》中规定程序进行抽样,并规范填写抽样单,正确填写农产品的规范名称,确保抽样全程符合法定程序。
4.严格按照规范制作检测样品。现场制备的样品均分为三份,一份用于检验检测、一份用于检验检测备用、一份留存备复检。封签须由2名具有执法证件的抽样人员及被抽查单位签字、捺印。检测样和备用样交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样可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保存,也可委托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保存,并填写《样品委托单》。样品存放条件应在-20℃以下(禽蛋4℃)。
附件:1. 2022年第一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表
2.2022年第一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重点对象名录库
3.农产品质量安全随机监督检查对象表
4.样品委托单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204/t20220414_17768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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