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经典报道 >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2022年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的通告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2022年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20 作者:佚名 来源: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鄂农牧通告〔2022〕1号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2〕1号)、《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禁渔期、禁渔区相应时间和范围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禁渔区的划定

鄂尔多斯市境内河流、湖泊和大中型水库(库容大于1000万立方米)等渔业水域的禁渔期为5月1日至7月31日,自然(非人工形成)水域鱼类产卵场和河游河道划定为常年禁渔区。

黄河鄂尔多斯段禁渔期为4月1日至7月31日;黄河干流鄂尔多斯段、黄河干流鄂尔多斯段一级支流,及所属湖泊、大中型水库划定为禁渔区。

二、禁渔管理

(一)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禁止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二)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教学科研、驯养繁殖等特殊需要,进行捕捞作业,必须经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自治区农牧厅审批。

(三)市、旗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以及私捕滥捞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违法行为。对于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渔业渔政管理科:0477-8322461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477-967316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2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mj.ordos.gov.cn/tzgg_79391/202203/t20220323_31661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调研网 nmdy.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