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我市开始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
4月6日,市渔政监督管理站联合灞桥区渔政监督管理站开展禁渔期监督检查。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栏目记者全程跟踪报道。

市区两级渔政工作人员沿灞河广运大桥向上游开展禁渔期河道巡查,沿途向群众宣传禁渔期相关规定,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并提供非法捕捞线索,现场张贴《关于实施禁渔期管理的通告》10余份,累计走访宣传群众20余人次。

农业农村部从2018年开始实施黄河流域禁渔期制度,今年是第五年。今年我市实施禁渔期制度有三个特点:一是禁渔时间延长,从4月1日零时至7月31日24时止,为期四个月,较往年延长一个月。二是力度更大,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禁渔通告》,在依法严厉打击毒鱼、电鱼、炸鱼等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网具(例如粘网、刺网等绝户网)重拳打击在禁渔区、禁渔期内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同时明确提出对收购、销售禁渔区、禁渔期内非法渔获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按照有关规定,社会上密切关注的以休闲为目的垂钓(单人单杆、单杆单钩)不在禁止之列。

下一步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部署,市渔政站将组织协调有关区县,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禁渔期监督检查和宣传引导,切实保障禁渔期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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