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积极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居民户籍制度,推进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探索农民“持股带保换房进城落户”的市民化新路径,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目前城镇化率达到77%。一是建立城乡居民自由迁徙户口制度。在2003年出台了居住证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准入条件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消除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差别化。2016年开始加快外来流动人员市民化步伐。全市累计有46万多农户、140多万农民实现了居住地转移和身份转变。二是城乡社会保障实现了并轨。2011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并轨,到2020年底低保标准达到1045元;2012年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并轨。2015年出台了职业农民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20年出台“苏扶保”解决因病致贫。三是建立保障农民“三大经济权益”机制。通过推进农民持股、带保、换房进入小城镇,保障农民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四是建立城乡就业保障统一制度。推进城乡劳动力就业政策统一、就业服务共享、就业机会公平和就业条件平等的机制,扶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鼓励农村劳动力加入劳务合作社,千方百计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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