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的要求,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7885万元,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54056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和《四川省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8号)等文件规定管理。安排给脱贫县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现公示如下。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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