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鉴于进入2020年水稻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品种公示已结束,根据我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现发布《2020年安徽省水稻品种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实施方案》(附件1)和《安徽省水稻品种试验记载项目与标准(试行)》(附件2),请各有关单位(包括供种单位、试验单位和性状鉴定单位)严格按此要求做好今年水稻品种的试验管理工作。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2020年4月3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