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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低位早熟再生稻品种”列为我省特殊类型品种审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我省再生稻品种短缺的问题,推进我省再生稻生产发展,经安徽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五届十次主任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将“低位早熟再生稻品种”列为我省稻品种特殊类型进行试验审定,以加快我省再生稻品种的推广应用。

  以“低位早熟再生稻品种”申报试验审定的单位,要按照稻特殊类型品种试验的要求,制定试验方案和审定标准,在试验播种前30日内报省种子管理总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同意其组织安排试验,并接受统一试验管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xdzy/pzgl/53893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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