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和《天津市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办法》等规定,为持续做好全市饲养犬只登记注册工作中狂犬病疫苗的接种活动,经动物诊疗机构申请、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书面审核和现场核实,我委认定以下351家动物诊疗机构为天津市办理养犬登记注册狂犬病疫苗接种指定免疫点,自2026年1月1日起承担全市办理养犬登记注册犬只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工作,详细信息见附件。
附件:天津市办理养犬登记注册狂犬病疫苗接种指定免疫点信息表
市农业农村委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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