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贵州省农业执法机构在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中,对182批次农药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检,其中4批次农药产品质量不合格。现将不合格农药产品情况公布如下。
一、标称“河北安格诺农化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生产的“30%硝·烟·莠去津可分散油悬浮剂”,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二、标称“安徽兴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32%滴酸·草甘膦水剂”,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三、标称“山东润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四、标称“山东绿丰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0%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乳剂”,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针对农资打假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药产品,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按照有关规定,已责成地方农业农村局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贵州省农资打假整治行动农药抽检不合格情况表(2025年第1期)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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