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服务机构):
为推进2025年中央财政二轮延包试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2025年二轮延包试点补助资金专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14日
黑龙江省2025年二轮延包试点补助资金专项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二轮延包试点补助资金使用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和《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补助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农政改综函〔2025〕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充分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通过细致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扎实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政策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摸清存在问题、研究解决路径、进行政策积累,有力推进我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支持方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省二轮延包试点单位开展基础信息摸底核实、承包信息变更、承包合同网签、档案规范化管理、宣传培训等与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试点有关的费用支出。
(二)支持对象。支持全省所有二轮延包试点单位(县、乡、村)开展二轮延包试点工作。
(三)支持标准。根据试点单位农村集体耕地确权实测面积,按照每亩3.8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先期开展国家级整县试点工作的县,按照每亩2.5元给予二次补助。
三、实施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二轮延包试点项目实施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级项目实施方案,县级方案要经市级审核把关后,由市级汇总,于本方案下发后30日内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强化监管措施。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调度抽查和绩效评价;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包括方案制定、实施、监督等。各级要加强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全过程监督及预算绩效管理,及时拨付,确保安全。
(三)规范资金使用。要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财政资金,中央二轮延包试点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等与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试点无关的费用支出。
(四)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县(市、区)要及时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数据,并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对各项目实施县(市、区)的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