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推动政策落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登陆“http://nynct.xinjiang.gov.cn/”,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网“通知公告”栏查询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5年8月4日前反馈至zygzxxjl@126.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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