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在全省征集新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围绕服务模式、组织形式、领域拓展、资源整合、行业发展、规范实施项目等六个方面,总结各地探索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模式和实践经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服务模式方面。服务主体根据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劳动力转移程度、农业机械化水平、小农户生产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发展形成的单环节、多环节等成熟服务模式,特别是围绕大豆油料扩种、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探索形成的集成高效服务模式。同时,还包括农资企业、农机企业、科技公司、互联网公司等各类涉农主体向农业服务业拓展的有效服务模式和机制。
(二)组织形式方面。服务主体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探索以资金、技术、服务为纽带,与其他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的有效组织形式,如“服务主体+村集体+农户”“服务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
(三)领域拓展方面。服务主体在巩固扩大粮棉油糖服务规模的前提下,推动服务拓展到经济作物、畜禽水产、设施农业等领域,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以及丘陵山区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的经验做法。
(四)资源整合方面。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服务主体、地方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建设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生产服务平台的典型做法,包括线下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线上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气象、农业防灾减灾等公益性服务主体支持各类服务主体开展服务的经验做法。
(五)行业发展方面。服务主体、地方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在制定推广服务标准,完善使用服务合同,加强信息化管理,以及投入春耕备耕、“三夏”和“三秋”等关键农时生产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六)规范实施项目方面。服务主体、地方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创新项目补助方式,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带动扶持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
申报典型案例的主体可以是专业型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专业户等,也可以是地方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还可以是农资、农机、科技、互联网和金融保险等相关服务主体,以及服务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
二、有关要求
(一)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利用报纸、网络等形式,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宣传,组织各类服务主体和相关组织、机构积极申报。
(二)做好组织申报。各地要围绕征集范围,从基层探索实践出发,实事求是,按照创新性、典型性、具有推广价值等原则,择优推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典型案例。原则上,每市上报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材料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辅以图表,每个案例选送典型性照片3-4张。
(三)严格审核筛选。各地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强化对典型案例的审核筛选和推荐上报工作,相关材料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审定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将审核遴选确定入选典型案例名单,并采取工作简报、报刊及网络等形式向上级部门和社会推介。
请各市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典型案例材料(模板见附件1)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2)扫描成pdf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联系人:宋佳;电话:0551-62650400;邮箱:ahtgfw@163.com。
附件:1.典型案例材料模板.doc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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