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更加科学精准处置非洲猪瘟疫情,强化常态化防控,根据近年防控实践和当前防控形势需要,我部组织制定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六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同时废止。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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