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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舆情监测及应对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计划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2024年舆情监测及应对项目,以比选方式采购项目,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舆情监测及应对项目

  二、项目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内完成。

  三、项目预算:¥37.675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通过专业的舆情监控系统平台和大数据服务平台,针对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抖音等公开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实时、精准、全面监测,开展网络舆情信息24小时实时监测、采集,提供舆情日报、月报、专报服务。

  (二)在发布重大政策,启动重大项目,开展重大活动前,充分预判可能爆发的舆情风险,进行详细评估并制定舆情应对方案。

  (三)提供专业的舆情分析报告。

  (四)根据舆情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对舆情事件进行综合风险评估,提供舆情事件应对处置建议。

  五、报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报名;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三)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四)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报价函(报价函请尽量详细,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六)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七)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开展相关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八)项目实施团队及成员介绍;

  (九)项目实施方案;

  (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七、评审规则

  从方案的完整性及可行性、人员配置情况、工作经验及相关业绩材料、报价、完成项目具备的资质等方面评分。

  

  

  

  

  八、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17:30前,纸质件报价材料须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府办公区1号楼12楼办公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通知及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637650389

  监督电话:653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6/t20240617_3681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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