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2023年度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评先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镇江市2023年度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扬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镇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杜梦颖,电话:88877880,传真:84415857,地址:镇江市丁卯桥路203号镇江市农业农村局411办公室(邮编:212009)。
附件:镇江市2023年度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对象名单
中共镇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